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規劃、計畫,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二)協調組織開展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擬訂扶貧資金年度使用方案和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指導和監督檢查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三)負責專項扶貧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貧困村提升工程和易地扶貧搬遷,協調指導搬遷安置區產業發展和社會管理。
(四)統籌協調全縣精準脫貧能力培訓提升、扶貧開發基本國情教育等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產業扶貧工作。統籌協調產業扶貧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協調指導全縣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工作,負責閩寧對口扶貧協作、中央及區市縣單位定點幫扶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調查研究,協調解決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六)負責推進全縣扶貧開發信息化建設,承擔貧困狀況的信息統計、動態監測和調整等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考核評估工作。
(七)協調、指導全縣金融扶貧和互助資金管理工作。
(八)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崗位。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及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有關法律事務。承擔機關重要文稿的調研、起草工作。組織人大、政協的提案、議案的答覆辦理工作。負責扶貧開發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扶貧領域網路輿情監測工作,做好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承擔鹽池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項目規劃崗位。組織全縣扶貧開發重大課題、發展政策理論研究。編制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提出扶貧開發項目規劃、立項和儲備建設,提出鹽池扶貧產業發展建議,督促檢查全縣產業扶貧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整村推進與鞏固提升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縣產業扶貧工作。協調指導健康扶貧、教育扶貧、旅遊扶貧、電商扶貧、光伏扶貧等行業扶貧工作。負責扶貧建設資金的籌措、計畫分配和項目安排工作。承擔各種扶貧資金的協調及配套資金的銜接工作。
(三)社會幫扶(移民管理)崗位。負責協調指導全縣社會扶貧工作,承擔中央及區市縣定點幫扶機關(企事業單位)、閩寧對口扶貧協作的工作計畫、聯絡、協調工作及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社會扶貧資金、物資、捐贈工作。協助指導駐村幫扶和區市縣定點單位幫扶工作和監督考核工作。負責開展減貧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全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擬訂全縣扶貧移民(生態、勞務、教育)實施方案。指導全縣移民搬遷、安置和管理工作。協調吊莊移民、易地扶貧搬遷移民、生態移民等移民安置區後續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管理工作。承擔移民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質量管理和組織驗收等工作。
(四)信息培訓崗位。指導全縣精準脫貧能力培訓提升工作。協助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全縣鄉(鎮)村幹部、幫扶幹部、駐村工作隊員的培訓工作。協助鹽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貧困人口勞務輸出工作。指導實施“雨露計畫”工作。指導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扶貧信息三級公開工作。負責“12317”扶貧監督舉報平台工作。
(五)監測評估崗位。負責推進全區扶貧開發信息化建設,承擔扶貧開發統計監測、信息管理以及貧困人口動態監測和調整,指導監督貧困村和貧困人口退出工作。組織協調扶貧開發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評估工作。收集編報扶貧開發的各類信息資料。負責扶貧基礎資料庫建設。
(六)財務監督崗位。負責編制全縣財政扶貧資金分配計畫,承擔財政扶貧資金的協調及配套資金的銜接工作。協助開展扶貧資金績效考核工作。負責金融扶貧工作。對各類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核相關部門、鄉(鎮)、村扶貧項目財務報表和財務預決算。負責各類扶貧資金的劃撥、支付、資金的核算及資金的統計等工作。承擔全縣扶貧資金的自查和接受上級部門的審計。指導相關扶貧業務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鹽池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行政編制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暫核定全額預算事業編制6名(屬以前機構改革遺留問題,鎖定6名參公身份人員,人員編制“退一減一”)。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鹽池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授予“寧夏回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