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鹽都區審計局

鹽城市鹽都區審計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鹽城市鹽都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鹽辦〔2019〕10號),制定本規定。

鹽城市鹽都區審計局是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鹽城市鹽都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審計局,接受區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審計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區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全區審計工作規劃、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區委和區委審計委員會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等。區審計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鹽城市鹽都區審計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鹽都區審計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對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公共工程項目進行審計,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重大投資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稽察。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組織起草審計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審計政策、制定審計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規範性檔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區長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鎮(區、街道)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區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鎮(區、街道)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政府投資和以區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黨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區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審計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退休人員工作;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區級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政務信息系統和資源共享、網路安全建設績效、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審計;承擔局機關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二)法制與督查科。組織起草審計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審計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計畫;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以及機關審計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負責審計業務質量檢查與考核;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負責審計業務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參與國家和省、市、區開展的大督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組織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三)財政金融審計科。組織審計區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鎮(區、街道)預算執行、財政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牽頭起草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整改報告及審計結果公告;組織審計區屬國有金融機構、投融資公司和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組織審計區級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組織對區級財政和金融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指導和監督區級財政和金融管理部門內部審計工作。
(四)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科。組織審計區級各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區級相關部門、區級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組織對區級各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指導和監督區級各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內部審計工作。
(五)農業農村與資源環境審計科。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審計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組織對區級農業農村部門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指導和監督區級農業農村部門內部審計工作。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組織審計區級政府投資和以區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對重大投資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稽察。
(七)企業審計科。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和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損益;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和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領導幹部(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區屬國有企業和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
鹽城市鹽都區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 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負責對全區各鎮(區、街道)、區直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鹽城市鹽都區公共工程投資審計中心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組織審計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現任領導

局長:張步森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地理位置

鹽城市鹽都區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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