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鹽都區交通運輸局

鹽城市鹽都區交通運輸局

鹽城市鹽都區交通運輸局是鹽城市鹽都區機構改革最佳化設定的新部門,為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鹽都區交通運輸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局長:劉豐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航道、港口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規劃,參與擬訂全區鐵路規劃。承擔區級編制城市客運發展、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參與城市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重點和大中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區陸域、水域交通運輸的統一管理工作。
(四)承擔區級客運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訂有關交通物流業政策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全區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內河通航水域搜尋救助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六)根據國家、省、市、區有關政策規定,參與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具體實施辦法。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協調並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十)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水務局在水域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區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
(2)區水務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文稿、新聞宣傳、信息、保密、信訪、扶貧項目、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黨建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和隊伍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職稱、職業資格和技能鑑定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境)報批和政審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全系統文明創建、意識形態工作;負責交通戰備,承擔人武和雙擁工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建設與管理。
(二)財務審計科。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工作;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發展的資金籌集政策;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組織編報部門預決算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資金的申請、撥付、監管及會計核算工作;組織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並完善內部控制機制;指導並監督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規費征管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提出有關審計政策建議;牽頭組織和配合直屬單位負責人離任審計。
(三)綜合計畫科。負責編制交通建設發展規劃,對年度計畫提出建議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公路、航道、港口、站埠、鐵路等交通重點工程立項、設計、上報審批並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組織指導交通工程的養護、綠化和管理工作,維護交通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參與對交通工程質量的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制訂工程管理辦法及有關實施細則;按規定審核工程預、決算;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負責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畫;承擔區級客運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訂有關交通物流業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創新技術引進開發和科技成果管理;組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計量、智慧財產權、技術交流、行業創新體系建設工作。
(四)安全監督科。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工作;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承擔公路、水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節能減排、生態環保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負責全系統法制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起草和交通法規的宣傳、教育、監督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與備案;承辦交通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有關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黨風廉政、作風行風督查、行政權力運行、信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並限時辦結;組織實施區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統一受理、統一審批、統一送達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工作。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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