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大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鹽城市大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鹽城市大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大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大豐區豐華路南首
  • 所屬部門: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鹽城市大豐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參與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市場主體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二)負責組織開展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違法案件。
(三)配合反壟斷執法調查。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委託承擔本區和指定區域的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對全區範圍內的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質量獎勵制度和品牌發展戰略。參與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統一組織全區生產、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參與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報告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並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監測、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食品經營許可工作和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
(十)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處罰。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處罰。負責化妝品經營環節質量的檢查、處罰。監督實施《中國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以及經營使用質量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及技術指導原則。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的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有關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標準化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標準以及對標準制定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動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全區認證認可工作規劃,監督檢查全區產品認證、體系認證、服務認證工作。
(十五)負責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的申請和註冊,促進智慧財產權成果的轉化和運用,推動發展智慧財產權金融;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專利導航和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工作,協調重要經濟科技活動智慧財產權風險評議。
(十六)負責智慧財產權發展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建設,擬訂促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和企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擬訂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處理專利侵權案件,負責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
(十七)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應急和新聞宣傳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應急管理與新聞宣傳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公文處理、會議會務等工作;擬訂並協調和督促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牽頭落實上級部門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和重大事項;負責檔案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的和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應急體系建設工作,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全系統新媒體發布信息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與新聞媒體的交流與合作。
(二)法規科。承擔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信用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全區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組織開展全區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市場主體信用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的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誠信體系建設和風險監測研判、風險分類、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組織開展商品交易市場、有關專業市場監管和規範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市場專項治理和創建工作;參與商品交易市場的布局規劃;擬訂全區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制度措施;組織開展廣告經營活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廣告監測工作;指導促進公益廣告發展工作;指導廣告行業工作;調查研究私營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和管理情況;做好小微企業名錄管理的相關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四)反壟斷和價格監督檢查科。依據委託承擔本區和指定區域的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對全區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協助指導本區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組織全區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辦法和措施;負責依法監督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全區價格監督管理工作。
(五)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負責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的辦法和措施;組織協調網路交易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交易行為監測工作;組織協調跨部門、跨區域網路交易監管協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登記。
(六)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投訴舉報中心)。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指導和監督消費維權、質量監督、食品藥品化妝品、智慧財產權、價格投訴舉報及諮詢的受理、轉辦、處理、來訪接待等工作,承擔信息的匯總、分析、管理、使用等工作;指導區消費者協會(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七)質量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強區”的政策措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品牌發展戰略;指導套用並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參與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質量事故調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生產和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計畫;組織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企業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全區認證發展規劃、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全區強制性和自願性產品、管理體系、服務認證體系建設;負責全區認證市場和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全區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行業發展;負責全區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市場和檢驗檢測活動監督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協調科。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規劃;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食品添加劑、食鹽的生產加工、市場流通、餐飲服務環節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的安全監管,擬訂監督管理的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食品經營許可和食品小作坊登記事項,受理髮放《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風險分級管理;負責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監督;負責業務培訓工作;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開展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監測、隱患排查和預警交流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十)藥械安全監督管理科。按規定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技術指導原則;組織實施藥品(含特殊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以及化妝品經營現場檢查,質量問題處置和風險防控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計畫,組織開展問題產品核查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處置工作。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發證工作;承擔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標準計量科。實施全區標準化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共同推進標準化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試點工作,指導服務團體標準工作;指導標準化服務機構開展標準化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的有關工作;對商品條碼監督管理;負責實施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指導規劃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技術規範;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的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計量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三)智慧財產權科。負責區域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建設,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擬訂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和企業發展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分析及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業務統計、分析和報送工作;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產業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和智慧財產權密集型園區建設;組織實施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工作;指導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建設;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建立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馳名商標推薦和地理標誌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負責專利、商標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建設和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工作;組織協調重要經濟科技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和轉讓審查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擬訂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育計畫,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各類專業人才培養;擬訂和組織實施商標品牌、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獎勵制度。
(十四)科技與信息化科。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要,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負責本單位技術能力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基本建設和裝備配備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網路安全、數據套用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市場監管信息系統的維護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信息化項目實施工作。
(十五)財務審計科。承擔全系統財務工作,制定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編制本部門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經費收支、非稅收入收繳和票據的管理、核算工作;指導、監督下屬單位開展財務工作;承擔對下屬單位的相關審計工作。
(十六)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服務科)。負責全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考核獎懲等工作;按許可權管理指導下屬事業單位人事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負責上級部門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和重大事項落實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日常服務、管理等工作。
(十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履行的監督工作;牽頭擬訂本部門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市場監管等安全監管領域的綜合性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督促本部門落實安全責任制和相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市場等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安全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對系統內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落實、機關工作作風等開展督查;負責上級部門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和重大事項落實的督查督辦工作;參與各類安全事故調查工作;綜合協調本部門安全工作等。

現任領導

局長:柏傳衛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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