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政府機關網路媒體建設運營維護管理辦法

《鹹陽市政府機關網路媒體建設運營維護管理辦法》是鹹陽市實施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陽市政府機關網路媒體建設運營維護管理辦法
  • 發布時間:2018-01-18
  • 發布機構:鹹陽市政府 
  • 文號:鹹政辦發〔2018〕3號 
鹹陽市政府機關網路媒體建設運營維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鹹陽市政府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網路媒體的建設與管理,提升影響力,增加政府網路新媒體為民服務的廣度和深度,確保其高效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國務院《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陝西省電子政務網路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所稱政府機關網路媒體系統由鹹陽市政府入口網站和本市下轄各級政府網站(以下簡稱子網站)、微信、微博等網路媒體組成。
第三條 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信息辦)負責鹹陽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的組織實施,為各單位提供網路技術支持和設備運行維護服務。
全市網路媒體系統中的子網站在統一規範、統一域名、統一平台的前提下,由各單位負責欄目設定、頁面設計、日常維護,並接受市政府信息辦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各單位子網站建設要按照以下要求進行規範:
(一)統一域名。主網站的域名為xys.gov. cn,代表鹹陽市國家行政機關;各單位子網站的域名由市政府信息辦分配為:口口口.xys.gov.cn,其中口口口為各單位漢語拼音名稱或英文名稱字頭的組合。
(二)統一網站底部功能區。底部功能區至少要列明黨政機關標識、“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平台入口、網站標識碼、網站主辦單位及聯繫方式、ICP備案編號、公安機關備案標識和站點地圖等內容。
(三)統一標識。各單位子網站網頁設計應莊重、典雅、大方、美觀,總體風格應與主網站保持一致,首頁左上角一律放置網站的統一標識和連結。
(四)統一信息發布系統。各單位子網站應當統一使用主網站開發的信息發布系統。單位已建立的網站信息發布系統,應逐步調整為主網站開發的信息發布系統。
(五)統一基本欄目。各單位子網站設定欄目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簡介。包括單位全稱、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公開電話(監督電話)、主要職能、領導班子、內設科室、下屬機構。
2.檔案法規。包括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檔案和本行業政策法規等。
3.行政職權。包括各單位上級審定的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等。
4.政務公開。包括單位公開指南、財政資金、年度報告、人事信息等內容。
5.依申請公開。包括依申請公開流程、電話、提交、查詢、表格下載等。
6.本行業規章制度規定的應當公開發布的其他信息。
(六)統一計數器。各單位子網站必須統一使用主網站開發的“網站流量分析系統”,主網站將對各子網站流量情況進行24小時監控和分析。
第五條 政府網站必須建立通暢的信息採集、維護機制。主網站和各單位子網站,應做好相關信息內容的載入和更新維護工作。
(一)靜態信息,包括單位情況、政策法規、行政權力等政府信息,各單位應定期(至少每月1次)對所負責的靜態信息內容進行檢查,對發生變更的內容及時修正更新。
(二)動態信息,包括各單位及新聞媒體在主網站和子網站上發布的各類政府信息及行業信息等。各單位動態信息內容的采編必須明確專人負責,專人維護。
鹹陽市主網站新聞類動態信息內容的采編及錄入工作由市政府信息辦負責,市委辦公室信息科、市政府辦公室信息科、鹹陽日報社、市廣播電視台配合。
鹹陽市主網站專門設定相應的獨立新聞欄目,由鹹陽日報社、市廣播電視台分別負責文字圖片新聞信息和視頻新聞信息的采編、上傳、發布工作。
鹹陽市主網站行政審批類、公共服務類欄目分別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上傳、發布、維護。
鹹陽市主網站專題類欄目由申請開設部門負責信息發布管理。
鹹陽市主網站規範性檔案的信息采編工作,由市法制辦指定專人負責及時上傳。
各單位主辦各類政府活動(信息發布會、通報會、大型活動等),應主動與市政府信息辦聯繫,在主網站做好宣傳,並可視情況通知市政府信息辦派員采編;適合網上直播的,可與市政府信息辦聯繫,在主網站進行網上直播。
第六條 政府機關網路媒體系統實行信息發布審核制度。
市政府信息辦負責為主網站和子網站建立信息採集、信息編校和信息審核工作流程。按照誰維護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按照市政府信息辦制定的信息審核流程和分配的不同許可權,自行載入、維護本單位負責的主網站相關欄目信息和子網站信息。市政府信息辦應及時檢索主網站各欄目和各子網站的信息,有價值的信息應及時轉載到主網站首頁,有問題的信息應通知有關單位及時刪除。
主網站和子網站均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計算機網路運行安全、保密規定,發布的信息應脫密、準確無誤,並自覺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的信息保密安全檢查。嚴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網。如有違反,按照“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七條 各單位通過主網站互動欄目的套用,建立反應快捷的“接收-處理-反饋”工作機制。
各單位對主網站“xx信箱”“xx留言板”等涉及本單位的民眾來信、留言,應認真研究,及時予以答覆;對網上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有關部門要主動與市政府信息辦聯繫,針對相關主題做好必要的宣傳解釋和溝通引導工作。
各單位對民眾通過網站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規進行答覆,避免形成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各單位應充分利用網站傳送各類政策信息、公告及與業務有關的政府信息,為廣大市民和企業提供便捷的服務。要積極開展網上民意調查、意見徵集、網上聽證等,推進行政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政府機關網站原則上不開辦對社會開放的論壇等服務,確需開辦的要報市政府信息辦批准並加強管理。
第八條 各級各單位嚴格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官方微博微信申請註冊人員原則上應限於本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發布要署實名,內容應與所從事的工作相關,要堅持及時更新信息、及時關注留言、及時反饋訴求。
第九條 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網路新媒體領導機構和各項管理制度,對信息網路系統的各個層面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積極利用新技術提升政府機關新媒體服務能力和水平,充分考慮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和隱患,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措施,確保網站安全。
市政府信息辦監測各單位子網站和微博微信平台,發現長期不更新或其它問題及時通知相關單位予以改正,改正不力的責令暫停使用。
第十條 市政府信息辦負責制定網路媒體系統建設運營考核辦法,定期對子網站、微信微博的建設情況、信息維護、信息審核、互動管理、網上辦事、信息公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考核。
第十一條 黨委機關、人民團體及其下屬單位網站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政府信息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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