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應急信息報送聯絡員管理暫行辦法》是在鹹陽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陽市應急信息報送聯絡員管理暫行辦法
- 所屬地區:鹹陽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應急管理水平,擴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渠道,防止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等現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中央、省級駐鹹新聞單位和市級新聞單位各聘任一名信息聯絡員。為了做好應急信息報送聯絡員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 應急信息報送聯絡員職責
第二條 應急信息報送聯絡員職責:
(一)加強專業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捕捉各類信息的能力。
(二)深入基層及時捕捉各類信息,做好分析、篩選、撰寫信息工作。
(三)熟練掌握信息上報的各種途徑和程式。
(四)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上報突發事件信息。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信息報告的內容、原則及要求
第三條 信息報告的內容:
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類信息是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突發公共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
(一)自然災害包括:水旱災害,颱風、冰雹、高溫、雨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土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
(二)事故災難包括:民航、鐵路、公路、捷運、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工礦企業、建設工程、公共場所及機關、企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供水、供電、供油和供氣等城市生命線事故以及通訊、信息網路、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三)公共衛生事件包括: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如鼠疫、霍亂、肺炭疽、O157、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重大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四)社會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發事件、恐怖攻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以及規模較大的群體性事件等各類信息。
第四條 信息報告的原則
信息報告要遵循有情必報、逐級上報、規範運作、安全保密原則。信息員捕捉到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後,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同時向所在單位領導報告。
第五條 信息報告的程式:
(一)一般(Ⅳ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的程式。一般突發公事件發生後,應急信息聯絡員得知後,應迅速核實信息後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
(二)較大(Ⅲ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的程式。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應急信息聯絡員獲悉後,應立即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然後迅速去現場核實,再向應急辦續報核實情況。
(三)重大(Ⅱ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的程式。重大突發公共事發生後,應急信息聯絡員獲悉信息後,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然後迅速去現場核實,再向應急辦續報核實情況,並留守現場,隨時續報情況。
(四)特別重大(Ⅰ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的程式。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應急信息聯絡員獲悉信息後,都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迅速趕赴現場核實信息,再向應急辦續報核實情況,並留守現場,隨時續報情況,事後要以書面的形式詳細補報。
第六條 信息報告的要求:
(一)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時,語言要簡明、準確。
(二)要素要齊全(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先期處置情況、已採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三)通訊要暢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上報後,應急信息報送聯絡員要保持與市政府應急辦的通訊聯絡,以便跟蹤了解核實情況。
第五章 附 則
第七條 市政府應急辦對在信息報送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應急信息報送聯絡員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的,追究相關責任。
第八條 本辦法由市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