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豐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鹹豐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鹹豐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是鹹豐縣機構改革調整設定的新部門,由縣城市管理局更名而來,為鹹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豐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 辦公地址:鹹豐縣高樂山鎮解放路131號
主要職責,機構情況,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和執法行為規範並指導督察所屬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行為。
(二)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縣城規劃區環境衛生綜合管理;負責城區道路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企業行政許可,對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置實施監管考核;負責城區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核准;負責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工作,對垃圾處理企業運營實施監管。
(三)負責對城區內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市政設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排水等審查審批;負責城區城市道路和依附橋樑、道路、路燈設定各種管線、桿線、懸掛物的勘察審批;配合相關部門對占用市政、城市道路照明等設施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城區防汛排澇工作;負責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監管工作。
(四)負責對城市園林綠化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計畫的編制;負責城市涉綠應急搶險、公共服務、園林施工企業行業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範圍內的砍伐樹木、移植、占用(含臨時占用)綠地的審批、監管。
(五)負責全縣燃氣經營行業管理工作,審核報批《燃氣經營許可證》《燃氣建設項目報建審批》,實施行業安全監管。
(六)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八)負責相關項目和招商引資工作。
(九)貫徹執行省政府、州政府有關鹹豐縣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關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具體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園林綠化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5.行使城市規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道路管線或其他工程設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辦理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修建臨時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工程設施的行為行使相關行政處罰權;對未經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進行改變地貌的活動行使相關行政處罰權。
6.行使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涉及社會生活的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的行政處罰權。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情況

城市管理執法局共設四個股室,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正職4名。

現任領導

局長:楊習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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