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辦理指南

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 法定期限:3 工作日
  • 監督電話:0715-81816030715-8181677
  • 承諾期限:3 工作日
行使依據,受理條件,申請材料,辦事流程,

行使依據

《湖北省公安派出所出具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範(試行)》

受理條件

1、國家機關錄用工作人員政審;
2、中國共產黨組織吸收新黨員政審;
3、公證機構依法辦理公民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證事項;
4、公民從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以無相關違法犯罪記錄為前提的職業;
5、省轄市以上公安機關認為確需出具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其他情形。

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擬從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無相關違法犯罪記錄為前提的活動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辦事流程

受理、審核、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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