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鹹寧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2016年12月15日,湖北省鹹寧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鹹寧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鹹寧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 外文名: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科學謀劃“十三五”時期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綱要》後,市政府法制辦按照《綱要》要求,迅速成立專班,開始起草《實施方案》,起草專班經過五個月的調研起草和修改完善,形成了《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並發往市政府各部門和6個縣(市、區)政府徵求意見。根據各地各部門提出的意見,市政府法制辦對《實施方案》反覆修改,三次辦務會研究討論,形成了《實施方案》(送審稿)。
《實施方案(送審稿)》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導思想、基本目標、基本原則和衡量標準;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圍繞《綱要》提出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等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結合《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送審稿)以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鹹政發〔2015〕11號)和鹹寧實際,明確了具體措施及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做到可細化、可操作、可評價;第三部分是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從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理論研究、典型示範和宣傳引導等五個方面提出了具體保障和落實要求。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辦將根據會議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常委會審議。(鹹寧市政府法制辦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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