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由各縣(市、區)民政局低保中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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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凡持有本市農業戶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戶籍所在縣(市、區)農村低保標準的,均可申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辦材料
申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有》並提供相關證件、證明,通過村民委員會向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民政機構提出申請。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或村小組提名,村民小組核實後報村委會。
辦理程式
1、評議。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初定救助對象和救濟標準,並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3天,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2、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張榜公布3天。無異議後,報縣級民政局審批;
3、審批。縣級民政局審批後,則確定為救助對象,並發放《農村特困戶救助證》。
農村特困戶救助對象每年度重新審定調整一次。
辦理時限
28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免收費
承辦機構
各縣(市、區)民政局低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