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朗歇氏除了這一種外,還發表了另一種 P. polyphylla Fr.; 此外彭納蒂氏也還發表了一個種,叫做 P. polyphylloides Bonati, 是由他自己原來發表的作為 P. polyphylla 的一個變種 var. pilosa 提升起來的。李惠林氏在他的著作中承認了後一個種,而將前一個種作為本種的變種。並且另外將佛氏所未發表的一個本種的變種 var. cinerascens Fr. 代為發表。一般說來,本種的葉子是比較小的,而且開裂得也較深,幾為全裂,它的花梗也較細而短,而在 P. polyphylloides 中。則葉羽狀深裂得較淺,約達2/3,葉也大得很多,花梗長而多毛,其全身的毛也較多,所以在極端的情形下,兩者是易於區別的。但是在邱園所存的 Delavay s. n. 自鶴慶採得的標本,右手的好幾枝標本都具較小而裂得很深的葉子,而左手方的兩枝標本,則葉子完全與 P. polyphylloides一樣地大而裂得較淺;與這相似的蔡希陶54056由李惠林氏定為 var. cinerascens 的標本,上部葉子很小而深裂幾至中脈,而下面近基處則尚留有一張長達4厘米,寬達17毫米的大葉子,這兩個例子都說明了葉子的大小,在這一種中是不能為據的;至於裂的深淺,則照李氏的說法,var. cinerascens 根本就是裂得較淺而與 P. polyphylloides 更相近;至於毛的多少,也是變種與後一種相近而反與本種不似,所以差別只在於花梗的長短了。但是我們豈能人為地規定凡花梗在15毫米以下者屬於本種,而在這以上的就屬於另一種呢?事實上這種長短也是一系列地相聯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