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慶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13日。全局機構設定為:局機關設三股兩室一中心即:人事教育股、綜合業務股、計畫徵收股、辦公室、監察室、信息中心。基層設兩個分局即:雲鶴分局、稽查局。主要負責全縣9個鄉鎮,2500多納稅戶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
鶴慶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13日。全局機構設定為:局機關設三股兩室一中心即:人事教育股、綜合業務股、計畫徵收股、辦公室、監察室、信息中心。基層設兩個分局即:雲鶴分局、稽查局。主要負責全縣9個鄉鎮,2500多納稅戶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綜合業務股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國際稅務、進出口退稅等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及城鄉信作社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涉外企業稅收的日常徵收管理和有效服務;服務法律事務;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
負責組織貫徹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負責指導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的稅收征管業務;負責監督指導稅收管理員制度實施、稅源管理制度制定和實施;負責與工商、地稅等外部信息交換工作;負責指導個體戶、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建帳建制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稅收征管基礎報表的填報及上報;普通發票的發放、使用、結存、檢查管理;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稅控器具(除防偽稅控外)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多元化納稅申報的組織實施;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等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納稅服務熱線的推廣套用工作;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基本單位普查、經濟普查等工作;負責服裝的領用發放管理;負責稅務登記、普通發票工本費管理;組織實施日常稅收征管檢查管理。
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擬辦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處理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稅收行政處罰聽證等事項;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度以及稅收行政許可制度;負責推行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與執法能級認證工作;負責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等。 負責本級國稅系統法律普及學習、教育、考核工作。
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擬辦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處理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稅收行政處罰聽證等事項;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度以及稅收行政許可制度;負責推行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與執法能級認證工作;負責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等。 負責本級國稅系統法律普及學習、教育、考核工作。
3、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本局分局長的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4、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負責本級稅務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5、計畫徵收股(含辦稅服務廳職責)
嚴格執行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供應、稅法宣傳、認證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直屬機構
稽查局: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轄區的國稅稅收稽查檢查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派出機構
雲鶴稅務分局: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臨時性一般納稅人申請轉正情況的調查核實,掌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變化情況,對已不具備資格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管理或行政執法建議;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對增值稅專用發票、交通運輸發票、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抵扣憑證、廢舊物資和農副產品收購憑證等協查系統篩選出的異常發票組織檢查到戶;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對涉嫌偷稅等提出稽查建議或移交稽查部門。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和運維;執行和建立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及其網路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保障網路與信息系統的安全及病毒防範;負責所屬地區的信息化隊伍建設的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