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興山區財政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區財政工作,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預算、財務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結合本區實際,提出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
2、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訂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計畫,編制全區年度財政預決算,對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3、編制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區級財政預算外專戶。
4、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計畫等工作。
5、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6、制定財政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政、會計人員培訓;負責財政研究、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7、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8、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工作。
9、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徐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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