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糧食局

鶴崗市糧食局是鶴崗市人民主管主管全市糧食及其相關工作的政府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崗市糧食局
  • 工作內容:主管全市糧食及其相關工作
  • 機構設定:由14科分工合作組成
  • 科長:鮑亞奇
機構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職責

(一)貫徹國家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行業管理法規,制定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編制全市糧食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分析、預測全市糧食產銷形勢、動態,提出全市年度糧食總量平衡計畫;調查研究全市糧食生產、流通中的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為市政府制定糧食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四)貫徹國家定購糧、儲備糧、保護價糧和議價糧的收購政策;落實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敞開收購農民餘糧政策;負責定購糧、保護價糧、救災糧和軍隊用糧的管理和供應;代國家管理中央儲備糧,監督檢查中央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
(五)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六)貫徹國家糧油鹽價格政策和質量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油鹽商品質量監測。保障糧食有序流通,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順價銷售,建立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工作。
(七)研究制定全市糧食收購、儲存、加工的網點布局規劃;提出全市糧食倉儲設施建設計畫,指導協調並組織落實。
(八)指導全市糧食系統重大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全行業的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工作,協調全市糧油加工工作。
(九)擬定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食行業管理,推進企業改革,規範企業的經營活動,為糧食企業深化改革、搞活經營、科學管理、科技進步提供指導、信息、諮詢、培訓等項服務。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扭虧解困、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
(十)指導全市糧食系統黨的建設、群團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勞資管理、安全保衛、職工教育、技能培訓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行業執法工作。
(十一)其它事項
1、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有關職能分工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糧食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管理糧食產品質量的仲裁、鑑定,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糧食商品工作,管理和協調糧食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市糧食局配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有關工作。
2、與市發展計畫委員會的有關職能分工
(1)市發展計畫委員會負責協調全市糧食總量平衡,提出全市糧食進出口計畫,研究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建設計畫,負責爭取國家及省建設項目和投資,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
(2)市糧食局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編制全市糧食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參與提出進出口計畫;負責全市糧食行業管理;擬定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建設計畫。
(十二)承辦市政府、省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訪信息、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等行政事務;組織草擬糧食工作的行政規章、發展規劃、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史志、檔案和車輛管理工作;指導行業政務信息、保密、信訪、督辦、檔案管理等工作。

(二)調控科
負責制定全市糧油產需和收支平衡規劃;負責編制全市糧油流通和儲備的年度及中長期計畫、糧油購銷計畫、市內區域間運輸計畫;負責安排農村救災糧、軍糧及其它特殊用糧計畫;負責國家儲備糧的儲存、輪換及管理;負責糧油信息收集工作;匯總糧油統計報表,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落實糧油市場管理的法規和辦法,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工作。

(三)倉儲物流農村科
負責研究分析、預測糧油生產情況;編制並協調落實國家定購糧、儲備糧及保護價糧的收購計畫,負責農村救災糧的管理、使用和發放;指導全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管理;規劃國有糧庫的合理布局;指導倉儲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糧食接收、潮糧乾燥、安全儲存;指導倉儲企業開發套用先進儲糧技術,促進行業科技進步;研究提出糧油購銷價格意見,為省擬定糧食質量地方標準提供依據;負責組織糧食質量標準的實施;負責全局的質量認證、糧油衛生監測;負責國家儲備糧油的入庫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價格、質量報表的統計分析;負責對兩縣倉儲業務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四)行業指導科
研究制定糧食流通發展規劃;負責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及企業改革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工作;負責全局目標管理監控;指導全市糧食系統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扶持附營業務企業發展的辦法措施;指導糧食系統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及招商引資、行業協會工作;負責軍隊用糧的管理和供應。

(五)法規監督科
負責糧食工作法規、政策的落實,指導依法行政工作;擬定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糧食行業法制教育及培訓;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草擬全局性文字綜合及會議材料,負責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重大課題、重點工作的調查研究。
科長:鮑亞奇
(六)軍糧供應管理科
承擔全市軍糧供應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軍糧供應管理政策,做好全市駐軍用糧供應服務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糧食財務、會計和稅收、信貸制度,制定管理辦法;負責糧食收購資金的預測,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糧食收購資金;指導全市糧食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糧食系統財會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經營管理,審定項目投資,固定資產更新、購建等業務;監督檢查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統報全市糧食系統的年度會計決算,匯總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對全市糧食系統所屬企業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審計企業單位各項財務收支方面情況;負責直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離職經濟責任審計;審計企業的各項內控制度的招待情況;負責全市糧食系統審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八)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職工及離退休人員的勞動工資和一般幹部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糧食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工人技師考評;負責勞動人事教育統計報表工作。

(九)安全保衛科
指導全市糧食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局的綜合治理、普法和安全工作;監督企業單位安全防範工作;負責企業的環境保護、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的安全檢查及勞動監察工作;負責勞動生產防疫工作;負責技改、擴建生產性項目“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負責全局民兵預備役的管理及軍事訓練工作。

(十)監察室(監察室與紀檢委合署)
負責全局行政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檢查監督全局行政部門和企業執行國家政策情況;負責全局行政監察對象的廉政教育;負責全局行政監察對象違紀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局行業風氣的檢查指導;負責處理全局行政監察對象的申訴、控告,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十一)政工科
負責全局科級、副科級幹部考核、任免、培訓及科級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知識分子的管理;負責副科級以上幹部的統計工作;負責發展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基層黨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總支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局黨員和幹部的理論學習、法制教育工作;負責全市糧食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新聞報導和統戰工作;負責政工職稱的審核、推薦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和諮詢服務。

(十二)工會
負責企業民主管理、基層工會組織建設、職工勞動競賽、企業內部勞動爭議調解、安全生產監督、企業廠務公開、企業內部技術攻關和技術協作、女工工作;負責全局性的文體活動、先進單位集體、勞動模範評選、推薦、表彰等工作;負責全局計畫生育工作。
(十三)團委
負責團委召開的會議和以團委名義舉行的各種活動的組織、準備和服務工作;負責起草團委的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和和上報下達等檔案的撰寫;負責各種檔案、電報、信函的收發、登記、傳閱、催辦、查辦和歸檔工作;負責團委印章的使用和保管。

(十四)老幹部管理科
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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