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物價監督管理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鶴崗市,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
部門職能,機構設定,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價格工作方針政策;制定我市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價格改革實施方案;擬訂我市價格調控目標;負責全市價格宣傳工作。
二、擬定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監督指導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負責價格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承擔全市價格調控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建立全市價格監測體系;監測、預測、分析全市價格總水平變化情況;發布價格信息和價格公告。
四、負責價格調節基金日常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代征單位依法徵收;根據市場價格動態,提出運用價格調節基金等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穩定價格的措施和建議,並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五、提出本級行政區域內重要商品價格提價申報、調價備案、差率控制、最高限價和最低保護價等價格干預措施和應急預案,遏制價格突發事件;擬定市管商品價格和服務性收費標準調整方案;發放、審驗《收費許可證》。
六、組織開展全市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工作;明確實施檢查的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界限,協調解決檢查中跨地區的價格違法案件,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違法案件;監督縣級價格主管部門價格行政執法情況;開展價格社會監督和公共服務工作。
七、負責組織開展全市農產品、工業品和重要服務項目成本調查;承擔對市管商品和服務價格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全市價格評估認證工作;負責涉案物品價格鑑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縣級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市與鄰市之間、市級業務部門之間、市縣之間、市縣與部門之間的價格爭議。
九、承辦省物價監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價格調控科
負責制定價格年度規劃,起草綜合性檔案和材料;負責擬定全市價格調控工作實施方案,提出調控的對策和建議;負責全市價格監督管理法制建設,起草修訂有關價格監督管理部門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價格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界定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負責價格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商品和收費價格制定程式合法性的審理、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處罰監督工作;負責價格執法案卷的評查和監督執法文書的規範工作。
綜合指導科
負責價格政策及法規的宣傳報導、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價格社會監督和公共服務工作。 負責價格服務進萬家和價格誠信建設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收費價格公示制度;負責制定價格管理制度和物價隊伍建設;負責價格舉報、信訪事項受理工作,承辦一般價格舉報案件的協調、督察、督辦和價格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負責價格監督檢查有關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對縣級價格工作的指導。
商品價格管理科
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負責組織實施工農產品價格改革方案和調定價格方案;負責組織價格決策聽證工作,提出相關商品價格干預、調控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市際間的相關價格,協調處理部門與部門、市縣與部門之間的商品價格爭議。
收費管理科
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政策,對市擬出台和調整的收費項目,標準進行調查、測算和申報工作;負責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的政策解答和諮詢。審驗、發放《收費許可證》;負責國家和省取消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的落實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行政事業收費和經營性收費方面的爭議。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不合理收費。
收費監督檢查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監督檢查工作,明確實施檢查的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界限;負責行政區域內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協調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社會監督工作。
商品價格監督檢查科
負責組織全市商品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明確實施檢查員的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界限;負責行政區域內商品價格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協調跨區域的重大價格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開展商品價格社會監督工作。
市場監管科
負責對放開商品價格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對市場調節價商品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串通、價格欺詐、哄抬 組織實施;負責對列入市管成本監審目錄和國家、省授權實行成本監審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調定價前期監審和定期監審工作,為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政策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全市工農產品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農產品成本的常規調查、專項調查和直報調查工作。
成本調查科
負責制定全市價格成本調查工作制度、計畫、方案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列入市管成本監審目錄和國家、省授權實行成本監審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調定價前期監審和定期監審工作,為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政策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全市工農產品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農產品成本的常規調查、專項調查和直報調查工作。
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負責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的核定、徵集、使用、管理等工作;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價格調節基金使用計畫;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對需用價格調節基金補貼的品種或項目,做好審核工作;對可以使用的,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負責對代征單位的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價格事務所
接受國家機關委託,對各類案件涉案物品進行價格認證;對各類有形和無形資產、各種勞務進行價格評估;面向社會為生產經營者、各類組織和公民提供關於價格政策法規、市場行情、價格預測等諮詢;接受委託,為部門、行業或企業的調定價工作提供前期調研和可行性研究諮詢;為政府價格管理和經濟決策提供服務;協助政府價格管理部門做好有關價格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內價格事務所的業務工作;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辦理其他涉及價格方面的事務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