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原與市建設局合署辦公的市規劃局的職能劃入市城鄉規劃局,負責鶴山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山市城鄉規劃局
- 類別:城鄉規劃局
- 地點:鶴山市
- 所屬國家:中國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機構名稱
鶴山市城鄉規劃局
主要職能
一、職責調整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城鄉規劃局的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組織編制、修改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及近期建設規劃;負責有關規劃的審查報批、已批准規劃的報備工作;參與組織編制或綜合平衡各類專業規劃。
(三)負責指導各鎮組織編制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及近期建設規劃和鄉規劃、村莊規劃。
(四)負責組織編制城市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和城市景觀風貌規劃,負責城市景觀環境的規劃管理;負責公共配套設施的規劃管理。
(五)負責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提出出讓土地的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對村莊規劃管理,依法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七)負責規劃區內臨時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八)負責規劃區內建設工程放、驗線管理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九)負責對全市城鄉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未取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的規定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行為。
(十)負責城鄉規劃地理信息、城鄉規劃測繪和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市場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業務的發展、科技進步、業務培訓、信息交流等工作。
(十三)負責市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城鄉規劃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督辦重要事項;負責文書處理、檔案、政務公開、會務組織、保密、安全、後勤等行政事務工作;
負責局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人事、黨務、紀檢監察、工青婦、老乾、技術職稱申報管理、計畫生育、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廉政建設等工作。
(二)綜合技術股(總工室)
負責全局規劃技術工作的管理。對城鄉規劃和城鄉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負責組織擬訂城鄉規劃管理的有關技術規定;
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和修改工作;
負責有關規劃的審查報批、已批准規劃的報備工作;
參與組織編制或綜合平衡各類專業規劃;
負責指導各鎮組織編制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及近期建設規劃和鄉規劃、村莊規劃;
負責組織編制城市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和城市景觀風貌規劃,負責城市景觀環境的規劃管理;負責公共配套設施的規劃管理;
負責組織重大規劃評審、專家論證工作;
負責城鄉規劃地理信息、城鄉規劃測繪、城鄉規劃設計市場管理;負責組織業務培訓和信息交流等工作;負責市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城市規劃股
參與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
負責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及專項規劃。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用地管理,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土地的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負責在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
負責受理城市規劃區內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建設工程的規劃申報,審核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臨時建設工程(含室內外裝修項目)的規劃申報,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項道路、管線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規劃驗收工作;
負責大型戶外廣告招牌的規劃設定審核工作。
(四)村鎮規劃股
參與指導各鎮組織編制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及近期建設規劃和鄉規劃、村莊規劃;負責各鎮規劃管理工作,指導各鎮組織實施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及專項規劃。
負責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用地管理,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土地的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負責鎮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受理鎮規劃區內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建設工程的規劃申報,審核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負責各鎮的鄉、村莊規劃區內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工程的規劃申報,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參與鎮規劃區內放、驗線管理和規劃驗收工作;參與鎮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村鎮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監察管理股
擬訂城鄉規劃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城市規划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及相關的法律業務;負責組織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負責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及信訪工作。
負責規劃區內建設工程放、驗線管理;負責對全市城鄉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未取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的規定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等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行為;
負責規劃區內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工作,按照國務院規定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資料的核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