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
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
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和有關地方標準及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協調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全市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市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市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市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市級林業資金,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組織、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各項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政策落實和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務和群團工作。
(二)發展規劃與財務科。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負責日常財務管理、林業項目申報、編制財務預算、制定財務計畫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林業系統財務、項目庫建設和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使用,指導林業基本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林業經濟調節政策。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造林綠化管理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全市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森林資源管理科(野生動植物保護科)。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承辦對依法應由上級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監督森林資源及其管理機構;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
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承擔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有關管理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五)林業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林業利用外資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負責全市林業引進外資、對外招商和國際合作項目的組織實施;協助財政部門做好林業外資項目轉貸、執行協定的簽訂和還貸工作;組織全市林業國外貸款或贈款項目的年度預算、決算和提款報帳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指導和督促林業國外貸款或贈款項目實施單位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規範資金使用行為;接受審計部門對林業國外貸款或贈款項目的審計,督促各級項目單位落實審計意見;負責外資項目造林林木採伐的初審工作;負責全市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規劃的制定、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指導和巨觀管理全市木材生產、木槳造紙、木竹及林果產品加工、森林旅遊、林產化工、林業機械、木本藥材等林業產業,指導全市林產品市場建設。
(六)市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掌握全市森林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辦市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領導介紹
局長:王慶彬。
工作動態
2011年初,省政府對全省林業生態縣建設工作進行表彰,鶴壁市榮獲“河南省林業生態縣建設先進市”榮譽稱號。我市和三門峽市、商丘市率先在全省獲得“河南省林業生態縣建設先進市”榮譽稱號,鶴壁市林業生態市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下一步,鶴壁市林業生態建設工作如何開展,成為林業系統研究的課題,通過大量調研,目前,我市積極啟動了現代林業示範區規劃設計工作。目標是發展現代林業,在全省率先建立現代林業示範區,建立先進、高效、循環、生態的現代林業發展機制。
近日,市林業局邀請了省林業調查規劃院曹冠武等專家組到我市考察、座談,對我市啟動現代林業示範區規劃設計工作獻計獻策。市林業局經與省林業廳林業調查規劃院協商,雙方達成院市合作協定,該院將在近期組織相關專家對我市建立現代林業示範區事宜進行調查論證和規劃設計,擬於9月份之前完成鶴壁市現代林業示範區總體規劃,經省林業廳、市政府批准後予以實施。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