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鶴壁市山城公證處是一座司法機構,成立於1996年,位於鶴壁市山城區。
河南省鶴壁市山城公證處,成立於1996年,位於鶴壁市山城區紅旗街中段紅四巷,現有公證員3人,公證助理1人,會計1人。主要工作職責有:1、辦理公證事務,出具公證證明。如公證經濟契約、收養、遺囑等法律行為,公證學歷、出生、親屬關係等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辦理保全證據和提存公證等。 2、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除辦理公證事務外,公證法律服務的內容還包括:代當事人保管遺囑、檔案和其他貴重物品,清點、封存遺產,調解公證事項的糾紛,提出公證建議,代辦與公證有關的法律手續等。3、對社會性活動實施法律監督。如對招標投標、拍賣、面向社會的各類有獎活動、社會性評選活動、社會性競賽活動、商品的抽樣檢測、股份公司創立大會、公司股東大會等與公眾或社會經濟生活有密切關係的社會活動進行公證監督,以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4、普及法律知識,宣傳社會主義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5、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