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德公德村位於巴鈴鎮北面,東鄰大山鄉,西接民建鄉,南靠小寨村,北接花壩村,總面積11.87平方公里。村位於巴鈴鎮北面,東鄰大山鄉,西接民建鄉,南靠小寨村,北接花壩村,總面積11.87平方公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鴻門宴之謎
- 地理位置:公德村
- 分類:歷史
當時楚強漢弱,項王兵四十萬,駐於新豐鴻門,沛公兵十萬,駐於霸上,相距四十里。沛公帶著百餘騎,以卑詞見項王於鴻門,項王便留沛公宴飲。接下來是范增舉昂,項莊舞劍,樊噲從張良處得知大事不妙,立即帶劍擁盾,直闖軍門,交卓戈的衛士想阻止他,他卻側其盾將衛士撞倒在地,項王按劍而跽曰:“客何為者?”張良說:“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
再接下來是樊噲對項王的指責,項王不作聲,只叫樊噲坐下。“樊噲從(張)良坐。坐須臾,沛公起如廁,因招樊噲出。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當時陳平尚仕於楚)。……沛公則置車騎(將自己原有的車隊留在鴻門),脫身獨騎,與樊噲、夏侯嬰、單斤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從酈山下,道芷陽聞行。”
在這樣戒備森嚴的局面中,沛公怎么能夠脫身,而且招樊噲一同出去?范增、項莊等難道一點沒有覺察?沛公出了軍門之後,項王曾使陳平召沛公(大概項王等得久了),為什麼不能將沛公召回?
《史記會注考證》曾引董份之說,提出許多疑問,其中說:“矧范增欲擊沛公,唯恐失之,豈容在外良久而不亟召之耶?此皆可疑,史固難盡信哉。”又引徐孚遠曰:“然觀《史記》,敘漢人飲中,多有更衣,或如廁竟去,而主人不知者。意者當時之飲,與今少異,又間有良駿行四十里而杯酒猶溫者,漢主之能疾行,得此力也。其所云步走,或史遷誤也。”這也是強為之詞。鴻門之宴,不同於尋常宴會,沛公的一舉一動,無不在范增等的虎視眈眈之中,何況還要招樊噲同出。樊噲闖進時,完全懷有敵意,這時卻緊隨沛公而出,五尺之童,也會疑忌的。《史記》先說“脫身獨騎”,那末,是獨自騎馬的,下又說與四人步走,究竟是騎馬還是步走,還是先騎馬而後步走?也敘述得不清楚。梁玉繩《史記志疑》則這樣說:“若論禁衛訶訊,則彼尚不能御樊噲之人,烏能止沛公之出乎?”這也不能相提並論:樊噲之闖軍營,沛公尚在項王牢籠之中,這時卻是兩人提劍而出,禁衛之士豈能輕易放過?
明于慎行《讀史漫錄》卷二云:“鴻門事,以為‘是日微噲奔入營譙讓(責備)項羽,沛公幾殆。’(堯按,此本《史記·樊噲傳》語)此耳食也。總之,項王本無殺沛公之心,直為范增縱臾(慫恿),及沛公一見,固已冰釋。使羽真有殺沛公之心,雖百樊噲,徒膏斧鉞,何益於漢?太史公好奇,大都抑揚太過,如四皓羽翼太子,正與此類。
比較起來,還是于氏之說合於情理,符合項羽性格,他如果一定要殺沛公,范增示意時,就可殺之;沛公逃走後,張良以白璧獻項王,項王還肯“受璧置之坐上”么?范增就是將張良所獻玉斗丟在地上,“拔劍撞而破之”。
項羽為人,血氣方剛(比劉幫少二十四歲),有他殘暴的一面,也有慷慨磊落,豪爽痛快的一面,范增早已看出“君王為人不忍”的特點。
“太史公好奇”之論,並非于氏個人說法,又如《史記》寫鴻門宴時,“范增數目項王,所佩玉昂以示之者三,項王默然不應”云云,《漢書·高帝紀》只說“范增數目羽擊沛公,羽不應”,而無“所佩玉昂以示之者三”一句,未嘗沒有道理,因為史公寫的,傳奇性實在太強了,胡三省注為“昂”是暗示決心之意,恐是附會之談。《史記》中寫的一些出奇制勝、筆墨酣恣的精彩段落,就每每使人有好奇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