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鳳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鳳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由原鳳陽縣物價局、鳳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個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政辦〔2015〕46號)檔案精神合併而成(簡稱鳳陽縣發展改革委)為縣政府組成部門。鳳陽縣發展改革委是綜合研究擬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調節經濟運行,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和綜合協調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所屬部門:鳳陽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鳳陽縣
  • 所獲榮譽:安徽省發展改革系統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1、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最佳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專項規劃,加強實施過程中的巨觀調控
2、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推進縣及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及試點工作。研究擬定價格改革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3、規劃建設重大項目,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縣本級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提出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安排建議;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4、指導和協調全縣重點項目稽察工作,對相關行業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牽頭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工作,受理對國家、省、市、縣投資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和重大建設項目違規問題的投訴和舉報;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對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5、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6、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和備案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管理和監測工作。
7、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指導縣域經濟發展和擴權強鎮有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開發區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和推進我縣經濟技術合作交流;組織、協調庫區移民安置和經濟開發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文化、人口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服務業、現代物流等發展規劃;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
10、負責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協調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組織開展節能監察執法;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
11、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綜合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對能源產業的管理,推進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推動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加強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協調處理全縣油氣管道保護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12、研究擬訂縣管商品、服務價格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和省、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制定和調整縣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
13、研究擬訂全縣價格工作年度計畫和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依法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
14、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價格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價格行政複議工作和依法受理行政複議案件。
15、負責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價格鑑定和覆核裁定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價格爭議糾紛進行調解和處理工作;指導社會價格評估中介服務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內部價格約束制度,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
16、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其主要職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公務接待、政務公開、文明創建、雙擁、綜治、信訪、檔案、安全保密等行政事務工作;制定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牽頭組織開展新聞發布和政務信息等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督查督辦。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其主要職責: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
研究縣內外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經濟和社會年度發展主要目標;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重大經濟問題的調研和協調;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指導縣域經濟發展的有關工作。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承擔推進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任務,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指導擴權強鎮有關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全局性、綜合性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對有關經濟法規以及重大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
(三)價格股
其主要職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制定的有關價格改革方案和重要商品價格政策,依據《安徽省定價目錄》和省、市物價局授權,負責水、電、氣、石油等各類資源價格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管理由縣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涉農價格政策;負責藥品價格監管工作;擬訂全縣相關價格管理政策和調控措施,協調指導全縣價格調控和價格干預工作的具體實施。承擔國家定價和國家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審核、審批工作,協調有關價格爭議。
承擔國家、省、市常規價格監測、專項價格監測和應急價格監測任務;擬訂全縣價格工作年度計畫和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穩定物價的政策措施;負責縣本級價格監測體系建設和價格監測工作,承擔市場價格分析、預警和應急工作;負責價格信息和網路建設工作;引導市場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
(四)收費管理和政策法規股
其主要職責:貫徹實施國家暨省、市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收費統計、收費動態監督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縣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以事中報告事後評估等形式進行監管;負責縣級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服務收費、中介機構服務收費、公益服務收費、污水處理收費、垃圾處理收費、公用事業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交通運輸價格、旅遊價格等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集資建房價格審批、管理以及其他商品房的價格管理工作。
組織或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法制宣傳、法律諮詢、新聞發布、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價格聽證活動;參與價格案件審議;監督管理價格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
(五)工業能源和利用外資股
其主要職責: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全縣工業總量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工業發展總體規劃和重點行業、支柱產業發展規劃;審核、轉報國家、省、市工業和高技術產業重大專項建設項目,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電子政務、信息安全、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關鍵產業技術開發等重大項目;指導協調自主創新體系發展。
研究提出全縣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戰略、技術進步、創新能力建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重大高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的研製開發和示範工程;研究提出引導科技投入的政策,推動新興產業集聚發展。
貫徹實施國家能源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我縣能源發展規劃,研究和協調本縣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能源行業、企業節能和綜合利用,指導能源科技進步;負責本縣和落實省里、市裡的電力(含核電)、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天然氣等能源行業規劃、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按規定負責審查、上報、審批電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天然氣等能源建設項目;指導、協調和服務重大能源項目的前期工作;協調處理全縣油氣管道保護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油氣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危害油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研究縣內外資本的動態,監測分析全縣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等管理和監測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外商投資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指導、審核和轉報工作
研究貫徹國家和省財政金融政策,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求狀況,提出地方投融資戰略和政策建議,指導創業投資企業的發展;承擔地方企業債券發行的初審、報批和監管工作;參與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承擔全縣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
(六)固定資產投資和重點項目股
其主要職責:監測分析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年度總規模、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編制固定資產投資年度指導性計畫;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提出年度政府性投資規模、方向和安排意見;研究提出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規劃建議;統籌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國家、省、市許可權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審和轉報工作;承擔縣鐵路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負責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概算審批工作;負責審核項目總投資的概算調整;負責組織協調項目審批有關的現場踏勘、專家評審、徵求意見等工作;參與大中型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參與勘察設計單位全面質量管理及地方建設設計標準、設計收費、政策和指標的協調和審定。
編制全縣重點項目建設計畫,指導督促計畫實施;指導全縣重大項目謀劃和儲備;分析監測重點項目前期工作開展和實施情況,研究提出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協調解決重大建設項目有關問題;承擔縣“861”行動計畫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研究擬訂全縣重點項目稽察工作計畫和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縣項目稽察工作;組織開展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牽頭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工作;受理對國家、省、市、縣投資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和重大建設項目違規問題的投訴和舉報,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對違規問題,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研究提出改進投資建設管理的相關制度、政策及規定的意見和建議。
(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股(縣節能監察中心)
其主要職責: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組織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協調實施,負責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工作;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生態鳳陽建設和全縣節能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負責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推進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清潔生產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環境保護領域項目的前期工作指導、審核及轉報工作。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節能監測標準以及能耗限額執行標準;負責全縣全社會各項節能工作;制訂全縣節能管理、節能監督、節能監測、節能檢測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日常節能監察工作;承擔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以及項目建成後的節能驗收工作,嚴把項目準入關;負責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執行情況、能源統計報表的報送以及能耗限額執行情況進行監察督導;組織開展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機制的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重點耗能企業落後工藝、設備的淘汰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縣重點用能單位以及項目企業能源管理統計培訓、教育、宣傳工作,做好節能產品的推廣宣傳工作;負責政府節能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的組織工作負責受理節能違法案件的投訴、舉報、處罰違法用能行為。
(八)社會事業和服務業股
其主要職責: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協調平衡人口和計畫生育、衛生、教育、體育、文化、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統籌推進社會事業和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建設項目的管理,做好非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建設項目的指導和服務;按規定許可權負責社會事業類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指導、審核及轉報工作。
參與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和論證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相關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全縣就業、勞動、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統籌推進服務業發展,綜合分析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負責全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安排和管理;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報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編報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指導國家糧食儲備,協調、監督重要物資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流通、倉儲、物流基礎設施及服務業項目的前期工作指導、審核及轉報工作;協調解決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九)農村和地區經濟股
其主要職責: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發展戰略、政策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和銜接平衡全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產、畜牧、農墾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安排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負責農林水利類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指導、審核和轉報工作;按規定銜接和落實全縣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年度計畫。
研究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指導區域經濟協作工作;協調和落實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做好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市區域發展有關政策落實工作;銜接指導開發園區的轉型升級工作,按規定負責開發園區的考核等工作;落實國家和省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及皖北等區域性政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辦公室工作。
(十)行政審批服務股
其主要職責:負責行政審批有關事項的諮詢、解答;承辦縣政府公布的發改委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受理和辦理許可權內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核准;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協調與其它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關係;參與多部門的聯合審批。負責商品房(預)銷售價格備案工作;辦理服務價格登記證核發、變更、換證工作;負責報送經營性收費單位相關信息;負責縣政務服務中心內各視窗收費項目的諮詢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接受縣政務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負責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視窗運行管理工作;協調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領導分工

常 昕同志:負責全面工作。
郭新生同志:分管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股(節能監察中心)、工業能源和利用外資股。負責安全生產、招商引資、信用體系建設和循環經濟辦公室日常工作。
吳家會同志:分管人秘股、農村和地區經濟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水庫移民管理中心、縣工程諮詢院。負責機關黨建、工會、共青團、婦聯、綜治、信訪、老幹部服務、統一戰線及扶貧工作。
陳明明同志:主任 分管綜合規劃股(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和基礎產業股(重點項目辦公室)、社會事業和服務業股。負責軍民融合、小崗三年大提升、五大發展辦公室日常工作。
常真正同志: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及效能建設工作。
張金山同志:分管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股、收費管理和政策法規股、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價格成本調查隊。負責鐵路建設協調工作。
尚景衡:副主任
劉文科:副主任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安徽省發展改革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