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概況
根據省政府《關於調整工商質檢
行政管理體制加強食品
安全有關問題的通知》(陝政發〔2011〕66號)和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和市公務員局《關於鳳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編制人員劃轉移交的通知》(寶市編辦發〔2012〕46號)精神,
鳳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縣
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
國家、省、市有關
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規和政策,擬訂並實施全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對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的責任,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
(六)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七)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八)負責依法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行為,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專用權的保護。
(十二)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按照省編辦《關於印發〈寶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陝編辦發[2010]93號)及縣編辦《關於鳳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有關問題的通知》(鳳編辦發[2014]41號)的規定,鳳翔縣工商局的機構設定如下: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1)負責機關工作計畫的擬定和組織實施;承擔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
(2)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3)負責機關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保衛、接待、政府信息公開和對外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
(4)負責本局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
(5)負責擬定本局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檢查實施;
(6)負責擬定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
(7)負責個人養老、醫療、住房管理工作;
(8)負責本局信息化建設;
(9)承擔統計工作;
(10)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住宅等場所安全和物業管理、房產維護等服務工作;
(11)負責機關車輛、食堂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股
(1)擬定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2)負責法制宣傳、培訓、諮詢工作;
(3)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同級案件核審、案件聽證、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3.市場規範管理股
(1)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
(2)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
(3)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工作;
(4)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5)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6)依法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7)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
(8)組織指導各類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9)指導經紀人協會工作。
4.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1)擬訂註冊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
(2)承擔全縣註冊商標的管理工作;
(3)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4)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專用權的保護;
(5)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6)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5.人事教育股
(1)負責本局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評及公務員考核工作;
(3)負責工商所規範化建設工作;
(4)負責擬定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
(5)負責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6)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7)縣局機關黨組織按黨章規定設定;
(8)紀檢監察機構與政工股合署辦公,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9)負責本局紀檢監察工作。
二、直屬機構
註冊分局、經濟檢查大隊、“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為鳳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屬機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規格與同級內設機構規格相同。
1.註冊分局
(1)負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
(2)對各類外商投資主體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3)督促企業年報、即時信息公示和個體工商戶年報;
(4)負責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和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等工作,承擔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
(5)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6)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2.經濟檢查大隊
(1)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2)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3)負責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4)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3.“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
(1)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2)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
(3)負責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工作;
(4)指導系統12315網路體系建設工作;
(5)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三、代管機構
2013年8月6日,縣委成立中國共產黨鳳翔縣非公有制企業工作委員會,為縣委派出機構,掛靠在縣工商局。縣非公企業黨工委在縣委的領導和縣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統籌負責全縣非公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縣非公企業黨工委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
縣非公企業黨工委辦公室的具體職責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保證縣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個體私營企業中貫徹落實;負責向縣委提出加強個體私營企業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擬定全縣個體私營企業黨建工作規劃、意見、制度,做好指導和落實工作;指導全縣個體私營企業黨建工作,負責全縣其他個體私營企業的黨建工作;抓好個體私營企業黨組織的建立、撤銷、合併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不斷擴大黨組織覆蓋面;做好直屬黨組織的黨費收繳、黨內統計、黨員發展、教育培訓和管理日常工作,加強基層黨組織自身建設;引導和督促個體私營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納稅,並幫助和支持擴大規模、提高效益,進而帶動就業;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下設單位
縣局共設8個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各類市場主體日常巡查監管、經濟檢查、執法辦案工作;負責轄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工作;負責辦理(縣局委託)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綜合業務,個體信息建檔立卡、信用分類、企業年報公示等綜合業務;負責工商所其他綜合服務業務工作;承辦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周 鋒:黨組成員、副局長,主持縣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註冊分局、法規股、工會;聯繫城區工商所。
閆萬榮: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市場股、商廣股;聯繫東湖工商所。
王 冰: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經檢大隊、12315申訴中心;聯繫彪角工商所、田家莊工商所。
龐建勛: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人教股、監察室、縣非公企業黨工委辦公室;聯繫陳村工商所、柳林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