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實施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相應的管理辦法。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工作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職責調整:取消、劃入、加強
- 取消職責:各級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 劃出職責:計畫生育藥具供應交給事業單位等
- 地點:鳳翔縣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各級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1、將計畫生育藥具供應的組織實施交給事業單位承擔。
2、將計畫生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職能交給事業單位或有關部門承擔。
(三)加強的職責
1、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2、加強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二)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工作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典型調查和人口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三)負責鄉鎮、縣委和縣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落實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情況考核與獎懲,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並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四)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五)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人口缺陷人口數量;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審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項目,檢查指導縣鄉(鎮)計畫生育服務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避孕藥具市場,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基層抓好鄉、村、組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縣人口學會的工作。
(七)指導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與相關部門做好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八)編報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預決算需求計畫;加強計畫生育各項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九)建立全縣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
(十)依法查處計畫生育違法行為,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檢查、督辦計畫生育信訪案件;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建議、批評、意見和提案。
(十一)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管理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