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縣衛生健康局

鳳縣衛生健康局

鳳縣衛生健康局是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縣衛生健康局
  • 上級單位:鳳縣人民政府
機構職能
⑴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擬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擬訂全縣衛生改革和發展的戰略目標,制訂全縣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⑵實施醫療衛生行業管理,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訂衛生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⑶研究制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⑷負責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防治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疾病。協同計畫生育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及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⑸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制定全縣計畫免疫工作規劃。
⑹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⑺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
⑻研究擬定全縣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開展醫藥衛生科研工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和普及套用工作。負責繼續醫學教育和醫學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及鄉村醫生培訓工作。
⑼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組織衛生監測,實施衛生監督和職業衛生監察。
⑽組織調度全縣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⑾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積極發展中醫藥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
⑿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提出衛生機構編制標準;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認定、考試及評審工作。
⒀負責衛生外事和涉外活動。
⒁承擔縣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
⒂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⒃宣傳、貫徹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發展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和會員,負責傳播國際人道法和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弘揚紅十字會人道主義精神,對孤、老、病、殘和烈軍屬進行社會服務,救災賑災、扶危濟困;聯絡、協調理事單位和理事,做好港澳、台胞尋人轉信工作。
⒄負責幹部保健。負責組織全縣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
⒅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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