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渭濱區衛生健康局

寶雞市渭濱區衛生健康局

寶雞市渭濱區衛生健康局,是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渭濱區衛生健康局
  • 所屬部門: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寶雞市渭濱區
  • 現任領導:朱君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
(二)負責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根據中省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上報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監督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醫療機構改革;貫徹執行國家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六)負責鎮街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設立變更撤銷許可。
(七)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八)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流行病學調查等相關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
(九)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政策;指導全區醫療機構內部藥事工作。
(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陝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組織實施促進全區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落實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十一)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組織落實穩定低生育水平相關政策措施。
(十二)制定並組織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三)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四)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協同組織指導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五)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六)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七)指導制定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督促抓好組織實施,促進中醫藥發展。
(十八)承擔全區保健工作巨觀指導;承辦區委、區政府委託或指定的有關保健醫療方面的工作任務及相關事項;負責全區保健對象重要醫療保健任務的協調和指導。
(十九)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區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黨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綜合治理、信訪穩定、行風評議、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統戰等工作;
2、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考勤,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
3、負責系統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規範,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編制、修改和完善衛計系統公共服務事項、權力責任清單及流程等,推進職能轉變,落實“放管服”和機構改革重點任務。
4、承擔局黨組、行政工作安排、總結、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5、承擔機關檔案收發傳閱、文書處理、檔案管理、保密等工作;
6、負責機關公務接待、對內協調、對外聯絡等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
7、做好黨組、行政會議議題收集整理,會議組織、通知、記錄及決議的辦理工作;
8、負責政務督查,承辦“兩案”辦理和重點工作的安排及落實,對本局承擔的市、區目標任務、重點工作、重要議定事項、上級批辦件、催辦件、領導批示等進行督查落實並上報結果。
9、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幹部管理和教育培訓以及系統內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做好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及人事報表等工作;
10、負責機關公務員的登記、年報和信息系統管理、更新等工作;承擔機關及系統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審批、匯總、審核、上報等工作;
11、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局機關和基層單位目標任務書的制定、實施、考核及進展情況和各類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
12、承擔系統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節能等工作,負責項目的儲備、申報、資料、實施、驗收等,協調落實項目手續、施工、監理、資金、質保、審計等全程工作;
13、負責系統內的對外宣傳、信息報送、“創佳評差”、行風評議和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做好安排、實施和總結評比;
14、完成年鑑、地方志、組織史等編撰工作;
15、負責組織開展落實科技、科普、普法等活動;
16、負責報刊雜誌的征訂和傳送工作;
17、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18、負責政務公開、機關網站的管理和維護,提供信息化技術支持和服務;
19、負責機關印章管理和義務勞動等各類活動的組織實施;
20、辦公用品和勞動工具的採購、保管及發放,承擔文頭、便箋、信封的印製和保管等工作,並做好庫房管理。
負責聯繫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辦公室、人教科、宣傳科技科、機關黨委、監察室。
二、規財股
1、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系統的資產錄入、資產調撥、資產報廢等;
2、負責機關和系統財務計畫申報、部門預算決算、經費撥付、日常監管及有關專項資金的日常管理和年終各種預決算報表的匯總工作;
3、按規定做好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以及資金兌付票據的整理和財務檔案的裝訂、保管工作;
4、負責系統服務價格和收費票據的監管,醫療機構安全保證金明細登記以及機構註銷後退付保證金工作;
5、組織實施衛計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和監管財務內部控制和收費標準的監督檢查;
6、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勞動工資管理,機關養老保險核算繳納,機關公積金變更繳存,機關醫保核算申報工作。
負責聯繫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辦公室。
三、醫政醫改股
1、擬訂區醫療事業的發展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區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和日常管理,抓好醫療技術套用、質量安全、服務管理,重點是組織實施臨床護理、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及血液質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3、負責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醫療救護工作,重大活動的醫療救治、衛生保障工作;
4、醫學會管理及繼續教育工作,加強對區屬區管醫療衛生單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學分制管理;
5、實施分級診療和醫聯體建設;
6、負責全區衛生統計報表(月報、季報、年報)的收集、審核、匯總上報,做好各種衛生機構代碼管理工作;
7、做好醫療機構、醫師執業地點、執業名稱等變更註冊和登記審核;
8、完成年度各類(執業護士、執業醫生、工勤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認定、發證工作;職稱評審工作;
9、組織實施全區醫療行風管理和平安醫院建設工作;
10、根據政策規定,負責醫療糾紛的協調處理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申請工作;
11、藥政工作:抓好區藥品“三統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日常工作,執行省、市藥品“三統一”配送相關政策;加強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和醫用器材、耗材的審定與監管;醫療機構藥事監管及毒麻精神藥品的準入初審與使用監管;
12、中醫藥工作:(1)執行國家關於中醫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根據市中醫藥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擬訂全區中醫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制定中醫行業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2)中醫確有專長、中醫師承人員報名工作;(3)抓好中醫醫療機構硬體建設;(4)負責中醫醫學教育工作;(5)及時上報中醫監測報表;
13、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接收工作:牽頭成立衛計系統接收工作機構,組織協調開展調查摸底,資產人員接收等工作;做好與其他部門的協調配合;
14、負責中醫公衛項目的落實;
15、負責新農合工作;
16、負責工會、婦聯、共青團工作。
負責聯繫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體制改革與新農合管理科、醫政醫管科、藥政科、專技管理科和市中醫藥管理局、市醫院管理局、宣傳科技科、信息統計中心。
四、基層衛生股職責
1、負責全區城鄉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牽頭、組織、安排、協調、考核等工作(疾控、衛監、婦幼、中醫、計畫生育基本公共衛生各項目辦工作由各相應業務股室承擔);
2、負責基本公共衛生資金分配方案的制定;
3、負責基本公共衛生局管項目工作;
4、負責社衛機構、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日常管理、能力建設及創建工作;
5、負責全區全科醫生簽約工作;
6、負責村醫的管理和培訓。
負責聯繫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基層衛生科
五、疾控應急股
1、負責全區疾控公共衛生項目的管理;
2、負責衛生應急組織管理,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和總結評估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
3、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食源性疾病暴發識別工作;
4、承擔區防治愛滋病工作領導小組、區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5、負責疾病預防控制、計畫免疫、地方病防治、傳染病管理、慢病防控、疫情監測和禁毒工作;
6、擬訂疾控項目相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監督指導各項政策的落實;
7、負責疾控公衛項目的落實;
8、配合各部門、各股室開展義診活動。
負責聯繫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疾病防控與應急科、基層衛生科、宣傳科技科、綜合執法科
六、婦幼計生股(計生協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
1、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目標管理和質量指標的完成。承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計畫生育工作考評,貫徹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2、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層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負責基層計生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
3、負責全面落實兩孩政策的評估、分析,特殊家庭再生育指標的審批、發放工作;
4、組織實施全區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和比對工作;負責全員人口信息系統的套用和人口動態監測工作;
5、負責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父母補助金的發放審核工作。負責全區國家對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農村獨女戶家庭獎勵扶助、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家庭扶助、農村計畫生育家庭合作醫療補助等五項制度為內容的全區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6、負責育齡婦女“三查”、出生缺陷預防、節育手術併發症、復通手術審批等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7、組織實施優生促進工程、母親健康工程和婚前醫學檢查,依法規範藥具管理工作;
8、負責婦幼保健工作,按照《母嬰保健法》和《母嬰保健許可證》的有關法規條例要求,依法加強對婦幼保健工作的檢查監督;
9、組織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計生公衛項目的落實;
10、負責婦幼衛生和出生人口醫學證明管理工作;
11、負責醫養結合和關心愛護下一代工作。
計生協會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做好全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基層計生協會開展工作;
2、協助區委、區政府貫徹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3、推進基層民眾自治,教育、引導廣大民眾自覺實行計畫生育,依法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4、貫徹落實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相關政策,積極實施計生家庭創業工程;
5、承擔全區計畫生育家庭科學育兒和青春健康教育進校園工作;
6、承擔全區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系列保險;
7、承擔全區計生特殊家庭關懷關愛工作;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
1、擬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承擔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區域協作工作;
2、指導、督促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3、推進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的落實;
4、負責計生協管員的日常管理、調配和考核。
負責聯繫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計畫生育管理科、婦幼計生服務科、負責聯繫市計生協會、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辦公室。
七、綜合執法股
1、組織實施衛生計生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依法行政、普法宣傳和行政許可事項監管等工作;
3、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控、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
4、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違法生育、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等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依法督辦重大行業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
5、負責醫療廢棄物的管理;
6、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醫學鑑定、非法終止妊娠、非法代孕等違法違規行為,綜合治理人口性別比;
7、負責衛監公衛項目的落實。
負責聯繫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監察室、綜合執法監督科。
八、紅十字會
1、負責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標誌使用辦法》;
2、負責開展備災救災工作,積極參與自然災害救助和災後重建工作;
3、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救護培訓工作;
4、負責開展造血幹細胞、角膜、遺體捐獻的動員和宣傳工作;
5、負責開展社會服務和人道主義服務活動。組織會員和志願者到社區或福利院、敬老院、醫院為弱勢群體提供義務服務;
6、負責開展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加強青少年人道主義教育;
7、負責開展國際人道法的傳播工作。
負責聯繫市紅十字會
九、愛國衛生股
1、負責組織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活動,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國家衛生城市複審、健康城市建設工作;
3、負責實施衛生鎮村、衛生單位、無煙單位創建和健康細胞建設工作;
4、負責農村改水改廁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5、負責城鄉公益性保潔崗位管理工作;
6、負責全民控煙、無償獻血工作;
負責聯繫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愛國衛生科。

現任領導

寶雞市渭濱區衛生健康局局長:朱君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