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縣公安局是鳳山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山縣公安局
- 辦公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鳳山縣思源街道錦繡路6號
- 性質:行政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定,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決議及指示。
(二)掌握、分析全縣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與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研究制定對策。
(三)負責全縣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境內外敵對勢力、恐怖組織、社團的偵控和基礎調研工作。
(四)負責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破和禁毒工作;開展各項專項行動和鬥爭;處置各類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重大治安事件及其他重大突發性事件。
(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公共複雜場所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指導和依法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各鄉(鎮)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七)依法管理國籍、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本縣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八)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領導人、自治區主要領導來縣和重要外賓來訪及重要會議等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九)組織實施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縣武警中隊與公安業務相關的工作。
(十)組織實施縣公安局有線、無線通信,計算機聯網和計算機安全管理業務的建設規劃、技術改造和裝備更新等工作;負責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依法處理交通事故。
(十二)組織實施縣公安局刑事、行政執法活動,開展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制度;分配、管理裝備物資;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公安機關的財務和審計工作。
(十四)指導和監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部門維護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協調、指導森林公安相關業務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及公安宣傳的方針和措施。
(十六)組織實施全縣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依法開展內部監督,查處隊伍內部違紀案件。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楊剛
分工:負責公安、司法(含政府法制)、信訪、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分管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委政府信訪局。聯繫和協調縣人民法 院、縣人民檢察院、武警鳳山中隊、國家安全等有關工作。
黨委副書記、政委:韋加志
分工:協助局長抓好縣公安局日常工作,主管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主抓全局黨建、意識形態、績效考評(含市、縣績效)、審計工作,分管政工室、警務督察大隊。
機構設定
(一)指揮中心(掛辦公室牌子):下設機構綜合中隊、機要通信中隊。
(二)國內安全保衛大隊:下設情報信息中隊、機動偵查中隊。
(三)刑事偵查大隊:下設綜合中隊、城區案件中隊、刑事中隊、刑事技術中隊、警犬中隊。
(四)交通管理大隊:下設綜合中隊、秩序中隊、交通事故中隊、車輛管理中隊、公路巡邏中隊。
(五)治安管理大隊:下設治安管理中隊、特別行動中隊、內部保衛中隊。
(六)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七)禁毒大隊(禁毒辦):下設毒品犯罪案件偵查中隊、強制戒毒中隊。
(八)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九)巡警大隊:下設巡邏中隊、防暴中隊、處警中隊。
(十)法制大隊。
(十一)情報中心。
(十二)出入境管理中隊。
(十三)預審大隊。
(十四)戶政管理大隊。
(十五)特警大隊。
(十六)紀檢監督室(加掛督察大隊牌子)。
(十七)政工室。
(十八)警務保障室。
(十九)鳳山縣看守所。
(二十)鳳山縣拘留所。
(二十一)森林警察大隊。
(二十二)派出機構:鳳城派出所、三門海派出所、平樂派出所、金牙派出所、喬音派出所、江洲派出所、長洲派出所、砦牙派出所、中亭派出所、鳳旁森林派出所、坡桃森林派出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山縣公安局設16個內設機構和直屬機構。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3、刑事偵查大隊4、治安管理大隊5、戶政管理中隊6、出入境管理中隊7、網路安全保衛大隊。8、禁毒大隊(加掛鳳山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9、經濟犯罪偵查大隊10、法制大隊11、紀檢監督室(加掛警務督察大隊牌子)12、政工室(行政審批辦公室)13、警務保障室14、鳳山縣看守所、拘留所(兩所合一)15、特警大隊 16、交通管理大隊 17、森林警察大隊18、警犬中隊、19、派出機構基層公安派出所9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