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鳳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鳳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中共鳳城市委、鳳城市人民政府關於轉發<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丹東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鳳委發〔2019〕2號)要求,鳳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鳳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鳳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Fengcheng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鳳城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鳳城市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責任,貫徹實施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參與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有關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實施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的政策制度。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工作,負責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契約網簽備案,貫徹商品房預售審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負責國有直管房屋管理。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四)指導全市建築活動並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建築市場準入與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實施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有關政策,組織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關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五)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實施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建設監督檢查及全市重點鎮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市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實施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項目。
(十)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執業資格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發展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參與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落實防空襲預案,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與城市相結合的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地下防護空間的規劃、建設與管理,開發利用人民防空資源。指導監督人防工程規劃、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人防工程平戰轉換、開發利用及經營管理中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通信建設規劃、計畫,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檢查、監督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訓練和演習工作,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套用和交流,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國有資產,協助地方黨委和同級軍事機關考察。承辦市政府賦予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保障任務,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加強對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進一步強化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促進建築業發展相關職責,推進棚戶區住房改造、房地產“去庫存”和建築產業現代化等工作。

職責分工

關於污水處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組織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監管。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監管工作。

行政編制

鳳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核定人員編制23名,其中行政編制22名、工勤編制1名。核定領導職數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1名兼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副科級)。
鳳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鳳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鳳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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