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城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鳳城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鳳城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鳳城市交通運輸執法中心),是由市交通局所屬的鳳城市公路運輸管理所、鳳城市交通局公路管理所、鳳城市公路管理段、鳳城市航政管理站整合組建。

根據《中共鳳城市委辦公室關於印發<鳳城市公益性事業單位最佳化整合方案>的通知》(鳳委辦發〔2018〕44號),設立鳳城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加掛鳳城市交通運輸執法中心牌子,機構規格正科級,為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城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 外文名:Fengcheng Transportation Development Center
  • 領導機構:鳳城市交通運輸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分支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的巨觀調控、營運車輛運力投放、線路布局,客運、出租汽車的更新、發證和營運車輛的年審工作。
(二)負責本市轄區內客運、出租汽車票價標準及調整方案的審核、上報審批工作。
(三)負責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管、信譽考核工作;負責道路運輸動態監管、違章處罰工作。
(四)負責受理客貨運輸服務質量的投訴受理、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國省幹線、農村公路建設協調、養護、路政管理工作;協助水路部門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
(六)負責全市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行政區域水路運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對水路運輸及其輔助業務在違法經營活動實施處罰。負責本地區港口、碼頭、渡口、渡船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鳳城市境內公路大中小橋涵和道路勘察設計施工工作,承接各等級公路的建設和施工等工作。
(九)承擔由法律授權和市交通運輸局委託的行政執法職責。
(十)承擔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鳳城市交通運輸執法中心)設3個內設機構。
1、黨政群綜合工作部。負責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後勤保障、文字綜合等工作。負責黨建、紀檢、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共青團、婦女、工會、老幹部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2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2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11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2、財務部。負責財務及計畫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財務審計等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1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1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8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3、交通運輸安全事務部。為全市公路、道路運輸行業和水路工作建設安全以及應急預案擬訂和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為全市公路、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反恐怖防範及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1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1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8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分支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鳳城市交通運輸執法中心)設4個分支機構。
1、鳳城市交通運輸執法中心。主要職責是,承擔由法律授權和市交通局委託的行政執法職責。為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出租汽車、城市公共運輸行業管理提供服務保障;負責全市機動車駕駛人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組織實施的相關事務性工作;為全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發展、道路運輸節能減排、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管理、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控提供服務保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水路運輸管理工作,負責本地區港口碼頭、渡口渡船監督管理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60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8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17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
2、鳳城市國省公路事業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為國省幹線公路、工程建設、公路養護、公路巡查和交通戰備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負責國省幹線公路新建、改建、養護工程等重點工程項目組織的相關事務性工作;為全市國省幹線公路養護管理提供技術服務;負責全市公路行業科技創新、科研成果推廣套用工作,為全市幹線公路路網運行狀況監測提供技術支持。經費自理人員編制136名。主任1名,副主任5名。
3、鳳城市農村公路事業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地區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工作;負責鳳城市境內農村公路勘察設計、農村公路新建、改建、養護工程項目組織的相關事務性工作,為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提供技術服務。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24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
4、鳳城市公路事業綜合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鳳城市境內公路大中小橋涵施工管理工作,承接各等級公路的建設和公路沿線設施維護等工作。經費自理人員編制70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人員編制

鳳城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鳳城市交通運輸執法中心)人員編制358名,其中,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66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40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252名;人員編制結構為:行政管理人員編制87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44名,工勤人員編制127名。
鳳城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鳳城市交通運輸執法中心)領導職數6名,其中主任職數1名(正科級)、副主任職數5名(副科級);另配中心黨委副書記職數1名(副科級),紀委書記1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原為市交通局所屬的鳳城市公路運輸管理所、鳳城市交通局公路管理所、鳳城市公路管理段、鳳城市航政管理站核定的機構編制事項不再有效。
(二)請按有關規定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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