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台縣民政局

鳳台縣民政局

鳳台縣民政局,是根據《中共淮南市委辦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鳳台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秘〔2019〕12號)和《中共鳳台縣委、鳳台縣人民政府關於鳳台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鳳〔2019〕5號),鳳台縣民政局是主管全縣民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台縣民政局
  • 外文名:Fengtai County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監督檢查有關民政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
(二)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指導和監督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
(三)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臨時救助工作,牽頭擬訂相關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四)承擔全縣基層政權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縣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的自治組織建設;指導全縣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相關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全縣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內主要和跨縣界的自然地名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各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按照許可權負責全縣地名的命名、更名、註銷的審批工作;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活動。
(六)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全縣農村敬老院建設與管理;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七)負責全縣各類福利企業的年檢認證工作;監督落實全縣福利生產扶持政策;負責新辦福利企業審核報批工作。
(八)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婚姻管理;負責全縣兒童收養登記。
(九)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濟,監督實施農村“五保戶”供養、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以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
(十)負責落實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殯葬改革的法規,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全縣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的計畫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編制統計年報和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
(十三)指導全縣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十四)擬訂全縣社區服務的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管理體系及設施。
(十五)實施全縣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承擔縣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六)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我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七)關於安全生產的相關職責:
1、負責社會(兒童)福利機構、殯葬服務單位、救助管理機構、養老機構和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的安全監管。
2、負責救災應急儲備物資的安全監管。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落實全縣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人救助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和直屬單位關係;負責局管幹部的人事管理、考核、調配、獎懲以及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局綜合性檔案和民政地方性有關政策規定的起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縣民政工作會議和會務工作;負責局文秘、信息、宣傳、檔案、保衛、保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的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目標考核、效能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費和民政財務管理、使用,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年報、統計台賬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民政經費的管理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股。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審核;指導和監督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取締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基層政權股(社會事務股)。負責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擬訂有關政策並實施監督;指導全縣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村(居)務公開;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開展城鄉社區幹部培訓和表彰工作。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婚姻管理;負責殯葬管理工作,對殯葬單位的管理和業務進行指導。
(四)社會福利救助股。負責全縣老年人、兒童福利事業規劃與發展及保障工作;協調推進農村老年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五保等特困人員救助及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指導社會兒童福利中心、農村敬老院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社會救濟和城鄉困難戶的定期救濟、臨時救濟及其他特殊救濟工作。
負責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殘疾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上級部門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組織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工作;建立完善“救急難”發現機制,指導全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救助創新實踐,開展脫貧攻堅“兜底”工作;指導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鳳台縣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中共鳳台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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