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食葡萄冷鏈物流作業規範

《鮮食葡萄冷鏈物流作業規範》是2020年8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鮮食葡萄冷鏈物流作業規範
  • 標準編號:T/TPCX 02—2020
  • 實施日期:2020年08月01日
  • 發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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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王新麗、陳志強、李勇、許山根、卞生珍、高敏、任國棟。

起草單位

吐魯番市質量與計量檢測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主要內容

4.3.2 冷藏運輸
冷藏車車廂外部設有能直接觀察的測溫儀或監控運輸途中廂體內溫度的自動測溫儀,測溫記錄應在貨物交接時,提供給接貨人員。溫度監控記錄設備應安裝在貨品的頂端,靠近牆面,遠離直接排出的冷氣。當貨品頂端放置冰 塊或濕度高於95%時,溫度監控記錄設備應防水或密封在塑膠袋中。
4.3.2.1 裝車前,應確保冷藏車車況、貨箱清潔衛生、貨箱內部溫度滿足裝車條件,應對冷藏車貨箱進行預冷到10℃以下方可裝貨,裝貨後保持運輸溫度要求。
4.3.2.2 冷藏車應配備有食品溫度監控人員,運輸前後按附錄 監測食品溫度,並加以記錄,作為運輸和驗收的依據。
4.3.2.3 在運輸過程中保持均衡製冷,在卸貨過程中,儘量保持車門隨開隨關。 裝卸過程應輕拿輕放,不應損壞其外包裝,防止產品倒置、擠壓等影響產品質量的行為發生。 不得與常溫貨物同車配送,裝車過程宜使用物流工具,確保在較短時間內裝車完畢,使用標準托盤和與其相匹配的標準化周轉筐(箱)。
4.3.2.4 冷藏車出庫和裝車、卸車過程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產品溫度上升不宜超過3 ℃,且產品暴露在常溫環境的時間應不大於30 min。通常廂體內溫度不高於4 ℃,根據鮮食葡萄的品種、運輸距離不同設定不同的冷藏溫度。
4.3.2.5 產品在貨箱內的堆碼應穩固,必要時宜使用防止產品移動或垮塌的防護措施;貨箱內產品堆碼高度與廂體頂部的距離應不少於20cm。
4.3.2.6 冷藏車在載重運輸的途中,宜保持平穩,避免劇烈起伏和震動;運輸過程製冷系統應保持正常運轉狀態,全程溫度應控制在指定的溫度範圍內,貨廂內部溫度應控制在4℃左右。冷藏車運輸途中貨廂溫度偏離冷藏溫度範圍值時,應立即採取糾正措施。
4.3.2.7 完成冷藏運輸作業後,應立即對冷藏車運輸設備及廂體進行清洗、消毒和晾乾。
4.3.2.8 不應與有異味、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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