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菜價格指數是反映城市國營商業鮮菜零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指標。由代表城市按月編制(以上年同月為基期)。其編制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1) 全部鮮菜混合平均價格法。即將全部鮮菜視作一個商品集團,先分別計算出它在報告期和基期的混合平均價格,再將兩者進行對比求出鮮菜價格指數。此法計算簡便,但所求得的指數中包含有品種結構變動的影響,不能正確反映鮮菜價格的變動情況。
(2) 主要品種混合平均法。即先在全部鮮菜中選擇幾十種 (全年一般不得少於30種) 銷售量較大的主要品種,分別求出這些主要品種在報告期和基期的混合平均價格; 再結合它們的零售量或零售額資料,用綜合指數公式或加權調和平均指數公式求出鮮菜價格指數。此法不僅簡便易行,而且據以求得的指數中不包含品種結構變動的影響,能比較正確地反映鮮菜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