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昱

鮑昱

鮑昱,字文泉,約當王莽始建國二年(10年)生,卒於漢章帝劉炟建初六年(81年),上黨屯留(今山西長治市屯留縣)人。東漢司隸校尉鮑永之子。鮑昱歷仕光武帝、漢明帝、漢章帝三朝,位至司徒、太尉,是東漢初年比較著名的奉法守正,注意實績的官員。

基本介紹

  • 本名:鮑昱
  • 字號:字文泉
  • 所處時代:東漢
  • 出生地:上黨屯留(今山西長治市屯留縣)人
  • 出生時間王莽始建國二年(10年)生
  • 去世時間:卒於漢章帝劉炟建初六年(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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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鮑氏家傳齊國歐陽《尚書》,青少年時的鮑昱就很精通經學,在東平(今山東東平縣)以教授為業。光武帝建武初年,他的家鄉還不平靜,上黨太守戴涉聽說他是鮑永的兒子,又很有智謀,便親自登門拜訪,任他為高郡縣(今晉城市)縣長。鮑昱到任後,平定了那裡的局勢,開通了上黨通高都的道路,因此而有了名聲。後來,被調任沘陽縣(今河南泌陽縣)縣長。沘批陽縣任上,鮑昱愛護百姓,亦有仁愛之聲。沘陽人趙堅固殺人而被監禁,其家尚有70歲老母和新娶之婦。他的老母求見鮑昱,訴說苦情,要求為趙家留一根苗,鮑昱同情這家人的處境,但又不能越法縱放趙堅,便讓趙堅的妻子來到獄中,與趙堅宿居而懷上身孕。正因為這樣,他受到當地百姓的愛戴。沘陽地屬荊州,鮑昱的政績受到荊州刺史的重視,上奏朝廷。於是,在光武帝中元元年(56年)升遷至司隸校尉。漢明帝初年,又出任汝南太守,明帝永平十七年(74年)代王敏為司徒,至漢章帝建初四年又為太尉。
北虜圍關寵於柳中。這時漢顯宗崩,救兵不至,車師復畔,與匈奴共攻耿恭漢肅宗新即位,關寵上書求救,司空第五倫以為不宜救,司徒鮑昱力排眾議,向皇帝建議出兵救援,皇帝採納了鮑昱的意見,軍吏范羌率兵二千人冒大雪救援疏勒城,使十三將士歸玉門

個人貢獻

鮑昱一生從地方到中央,不斷升遷,但他始終沒有忘記老百姓的利益。他在地方上,能夠為百姓興利除弊,創造條件,恢復發展生產。他在任汝南太守時,那裡曾因西漢末年戰爭的影響,水利失修,多所廢棄,至東漢初,陂地仍然“歲歲決壞,年費常三千餘萬。”經他上奏朝廷,撥款整治陂塘,“作方梁石洫”,即用石砌築渠道,再築以水門,成永久性水利工程,使那裡“水常饒足,溉田倍多,人以殷富”。
同時,他還善理獄訟,能夠依照法律,公平合理地處理一些繁難大案。東漢初年,由於戰爭剛剛平定,法治尚不健全,所以不少案件的處理,往往隨心所欲。光武帝劉秀也曾說過,當時的情況是“大獄一起,冤者過半”。面對這樣的現實,鮑昱十分注意謹慎地處理地方和中央的荊獄。他在汝南時,因楚王劉英謀反,僅涉及在汝南的人就有千數,都被殺頭或監禁。後來,他在朝中為司徒,主管刑獄。建初元年(76年),適逢太旱,章帝問他如何消災,他便乘機進言,說這是冤獄不平所致,要求“蠲除禁錮,興滅繼絕,死生獲所。”章帝同意了他的建議,釋放了無故被囚禁的人。在他擔任司徒期間,為下準確衡量刑獄,平息訴訟,還制定了《辭訟》7卷、《決事都目》8卷,與當時的法令一起頒行。
鮑昱謹守職責,從不越權謀私,欺下惘上。他在做司隸校尉時,光武帝劉秀曾詔他在招降胡人的露布上加封自己的印章,簽注姓名。可按照當時的規定,類似這樣的露布是由司徒簽署蓋印的,光武帝讓鮑昱簽署的目的,只是要讓人知道他自己善於對待忠臣,使前司隸的兒子又做了這個官職。但鮑昱認為這是違反常規的怪事,很不情願接受。所以,范嘩說他在職“奉法守正,有父風”。
總之,鮑昱一生治理地方,有仁愛之政,位在朝廷,又能奉法守正,使訟獄息平。這不僅在當時為東漢政權的鞏固有著現實意義,而且,對後來的人們也有借鑑意義。

相關言論

初,關寵上書求救,時肅宗新即位,乃詔公卿會議。司空第五倫以為不宜救。司徒鮑昱議曰:"今使人於危難之地,急而棄之,外則縱蠻夷之暴,內則傷死難之臣。誠令權時後無邊事可也,匈奴如復犯塞為寇,陛下將何以使將?又二部兵人裁各數十,匈奴圍之,歷旬不下,是其寡弱盡力之效也。可令敦煌、酒泉太守各將精騎二千,多其幡幟,倍道兼行,以赴其急。匈奴疲極之兵,必不敢當,四十日間,足還入塞。"帝然之。。

相關史料

後漢書
昱字文泉。少傳父學,客授於東平。建武初,太行山中有劇賊,太守戴涉聞昱鮑永子,有智略,乃就謁,請署守高都長,昱應之,遂討擊群賊,誅其渠帥,道路開通,由是知名。後為沘陽長,政化仁愛,境內清淨。
荊州刺史表上之,再遷,中元元年,拜司隸校尉,詔昱詣尚書,使封胡降檄。光武小黃門問昱有所怪不?對曰:“臣聞故事通官文書不著姓,又當司徒露布,怪使司隸下書而著姓也。”帝報曰:“吾故欲今天下知忠臣之子復為司隸也。”昱在職,奉法守正,有父風。永平五年,坐救火遲,免。
後拜汝南太守。郡多陂池,歲歲決壞,年費常三千餘萬。昱乃上作方梁石洫,水常饒足,溉田倍多,人以殷富。
十七年,代王敏為司徒,賜錢帛什器帷帳,除子得為郎。建初元年,大旱,谷貴。肅宗召昱問曰:“旱既太甚。將何以消復災眚?”對曰:“臣聞聖人理國,三年有成。今陛下始踐天位,刑政未著,如有失得,何能致異?但臣前在汝南,典理楚事,系者千餘人,恐未能盡當其罪。先帝詔言,大獄一起,冤者過半。又諸徙者骨肉離分,孤魂不祀。一人呼嗟,王政為虧,宜一切還諸徙家屬,蠲除禁錮,興滅繼絕,死生獲所。如此,和氣可致。”帝納其言。
四年,代牟融為太尉,六年,薨,年七十餘。

家族歷史

子德,修志節,有名稱,累官為南陽太守。時歲多荒災,唯南陽豐穰。吏人愛悅,號為神父。時郡學久廢,德乃修起橫舍,備俎豆黻冕,行禮奏樂。又尊饗國老,宴會諸儒。百姓觀者,莫不勸服。在職九年,征拜大司農,卒於官。
子昂,字叔雅,有孝義節行。初,德被病數年,昂俯伏左右,衣不緩帶;及處喪,毀瘠三年,抱負乃行;服闋,遂潛於墓次,不關時務。舉孝廉,辟公府,連征不至,卒於家。

家族成員

祖父:鮑宣
父親:鮑永
兒子:鮑德
孫子:鮑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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