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瑞森,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政府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副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魯瑞森
- 職業:岱嶽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副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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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魯瑞森,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政府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副縣級)。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8年9月3日,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政府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副縣級)魯瑞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立案審查
2018年9月,中共泰安市紀委、泰安市監委對岱嶽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黨工委原書記(副縣級)魯瑞森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充當周某全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魯瑞森在擔任房村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同意安排周某全代管北滕村砂資源稽查點,推薦其為區人大代表初步代表候選人;利用職務便利,為周某全謀取延續收取過路費、辦理公司註冊手續及道路工程承建等利益,並收受其財物,為周某全組織非法牟利提供了機會,充當其“保護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未向組織如實說明問題。採用虛開發票入賬報銷的方式,將財政公款非法據為己有,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魯瑞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和政治敏銳性缺失,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泰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泰安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泰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魯瑞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