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賞析,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二十七日甲申,晴。戌刻乘車東行三里許(1),至邦努威街。入一戲法院,館不大而燈火多。一人將花插於瓶內,向觀者索戒指五枚、手套一,皆塞於槍筒內。俄而槍放,花變人手,手套並五戒指皆在此手,奇甚。次索洋元八開放於玻璃片上,旁置花籃。彼放一槍,則洋元皆掛於花枝之上。又令一人立於桌上,以布罩如瓮者覆之。俄而彼放一槍,而罩不動而人已不見矣,疑係遁甲之法也(2)。其最奇者,如台上懸一埃及國人頭,想為木作者,卻能言,與變者交談,聲音洪亮。又一小木箱,語以開則開,合則合。中忽出一小銅人,高約五寸,能吸菸吹火(3),自跳自舞,並吹喇叭。末取一鼓擊之,如摧陣然;及手停而鼓腹仍響,亦如所擊之聲;將鼓繫於棚頂,其響如故。
後轉燈機,撤滿館煤氣燈,台上作影戲畫。每畫長約五寸,寬二寸五分,以燈反映於紙上,遠望其紙則樓高數丈,山水清幽,日月有影,晝夜分明。若雲行則遮日月之光,船行則起海洋之浪,風動則樹搖,雨落岀花潤,一切雷雹、風雨、水法、飛泉、行人、鳥獸、輪車、輪船,動皆有聲。嗣將煤氣燈機再轉,燈光如舊。
其人取一石人置一案上,看畢撤去,回頭仍在,如是者數次。彼作倦態,偃臥於床,掛胡笳於壁上。突有魔鬼形者出,取胡笳拽之,啞然而笑。旋登床作摸索狀,其人覺,起與格鬥,鬼忽沒。伏而伺之,鬼又出。捉之無跡,追之不及,刀斫則中鬼身(4),轉睫則又不見。與鬼覿面則形隱(5),直衝之則身判為兩以讓人路。疑是人而空空如影,疑是鬼而猙獰可畏。人耶鬼耶,變幻無窮,殊難懸揣,嗣入後台,窺其作戲之法,始知皆燈火之妙也。
作品注釋
(1)戌刻:古代十二時辰之一。即晚七時至九時。
(2)遁甲:古代方士術數之一。
(3)菸(yān):菸草。
(4)斫(zhuó):刀劈。
(5)覿(dí):相見。
作品賞析
連日來,張德彝又興致勃勃地觀看了戲劇、猴狗戲、馬戲等,接著便在六月二十七日去戲法館觀看魔術與影戲畫。此文便是寫於這一天的日記。十九歲的張德彝對法國的文化娛樂活動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甚至跑到戲法館的後台去窺探燈火作戲的妙處。他描寫這些當時中國“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的新鮮事,觀察細緻入微,文筆自然流暢。
作者簡介
張德彝(1847—1918),原名德明,字在初。近代職業外交官。1862年考入清政府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所設的同文館學習英語。三年後畢業,被奏保為八品官。以同文館學生資格見習外交官。1866年與另外兩名學生一起隨從特派官員斌椿,被派往歐洲遊歷,以了解“外國情形”、“探其利弊”。此行共一百一十天,遊歷了法國、英國、比利時、荷蘭、漢堡、丹麥、瑞典、芬蘭、俄國、普魯士等國家。這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派人到歐洲遊覽。張德彝當時年僅十九歲。他將此行的日記,整理成《航海述奇》一書,第一次真實記錄了大量當時中國人“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的事情,成為了解中西文化交流史的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