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縣環境保護局成立於1999年,現有幹部職工 70人,設有辦公室、監察大隊、監測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保護局
- 外文名: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 地域:魏縣
機構設定
辦公室職責
負責管理和協調局機關辦公事務;負責起草局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負責文電處理、信息傳遞工作;負責局會議組織及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財務管理工作。
環境監察大隊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頒發的有關環境監察排污收費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監督檢查其實施情況。
2、負責排污申報登記審核工作和提出污染源檢測計畫,建立收費檔案。
3、依法對廢水、廢氣、廢渣、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污染源進行現場監察,並按規定徵收排污費。
4、環境監察人員經監測部門進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監測資格後,在現場監察中對爐、窯煙塵黑度、噪聲實行檢測。監測數據作為徵收污染費的依據。
5、負責對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情況的監督檢查。
6、參與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三同時”項目和污染防治項目的竣工驗收,並監督實施。
7、執行各級政府及環境保護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環境監測站職責
(1) 國家、省、市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
(2)參與本縣環境監測計畫的制定,並貫徹執行。
(3)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對轄區內的污染源實施監督監測,對重點污染源建立和健全排污動態檔案,編寫監測報告。
(4)收集、整理、儲存本縣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對環境質量和排污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及時向主管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各類監測數據、報告,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