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戊

魏戊(公元前514),春秋時魏舒魏獻子)之子。韓宣子年老,魏獻子為正卿,主持國政。晉宗室祁氏、羊舌氏失和,六卿聯合起來滅其族,分其地,並分別派自己的兒子到這些地方做大夫。魏戊被派到梗陽地方為大夫。魏戊的為人,遠不忘國君,近不壓同僚,處在有利地位時就心存道義,處在窮困中就保持純潔清廉,故此孔子誇獎魏獻子這樣做“近不失親,遠不失舉”。

基本介紹

  • 本名:魏戊
  • 所處時代:春秋
  • 民族族群:華夏
  • 出生時間:公元前514
相關事件,史籍記載,歷史評價,

相關事件

梗陽發生案件,魏戊不能斷,就把此案發往國中。為了打贏官司,梗陽的案件當事人給魏獻子送上女樂,以求通融。魏獻子很高興,準備接受。魏戊聽說後,馬上找到大夫閻沒、女寬,對他們說:“主上以不貪財、不受賄賂而聞名於諸侯,如果這次接受了梗陽人的賄賂,會毀了他的名譽。請你們一定要勸諫他。”兩人答應了下來。這一天散朝,閻沒、女寬並沒有走,在庭下等待勸諫的機會。魏獻子準備吃飯,見他們沒走,就召他們一起進餐。在用餐過程中,兩人連續嘆了三次氣。等吃完飯後,大家坐著聊天,魏子問他們:“我聽人說,‘唯食忘憂’,你們在吃飯時卻連嘆三聲,這是為什麼呢?”
兩人起身拜辭說:“我們非常感謝您賜給我們酒食,剛開始時,我們擔心飯菜的量不夠,故此嘆氣;吃到中間時,我們感到內疚,將軍請我們吃飯飯菜怎么會不夠呢?所以再次嘆氣;等到您吃完,我們見您吃的並不多,只是剛飽而已。我們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過於貪婪了。故此又嘆。”魏獻子聽出他們是在暗中提醒自己不要貪心,於是就拒絕了梗陽人的賄賂。

史籍記載

魏戌,魏舒獻子之子也。獻子為政,使魏戊為梗陽大夫。梗陽人有獄,魏戊不能斷,以獄上。其大宗賂以女樂。魏子將受之,魏戌謂閻沒、女寬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若受梗陽人賄,莫甚焉。吾子必誅。”皆許諾。退朝待於庭。饋入,召之,比置三嘆。既食使坐,魏子曰:“吾聞諸伯叔諺曰,‘唯食忘憂’,吾子置食之間三嘆,何也?”同辭而對曰:“或賜二小人酒飧,饋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嘆;中置自咎,曰:豈將軍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嘆;及饋之畢,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饜而已。”獻子辭梗陽人。

歷史評價

處理刑獄,必須保持公正之心。魏獻子準備接受梗陽人的女樂,必然會影響判案的公正。魏戌囑咐他的屬下勸諫,以成其不賄之名。孔子說“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正是說魏戊。(資料出自《史記.魏世家》、《國語》,此故事載於四庫本,不載於萬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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