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魏愔
- 所處時代:東漢末年
- 身份:陳國相
- 上司:陳王劉寵
人物生平,史料記載,
人物生平
有關部門上奏請求派遣使者到陳國案驗,當時剛剛處死渤海王劉悝,漢靈帝不願再次懲罰宗室,便下詔用囚車將魏愔、師遷押送到洛陽北寺詔獄,讓中常侍王甫與尚書令、侍御史共同審問。魏愔招供說他和陳王劉寵共祭黃帝和老子諸神,祈求長生得福而已,沒有其它的企圖。
靈帝表示同意判處二人死刑,而赦免劉寵,不再案驗其罪行。
史料記載
《後漢書·卷五十·孝明八王列傳第四十》:熹平二年,國相師遷追奏前相魏愔與寵共祭天神,希幸非冀,罪至不道。有司奏遣使者案驗。是時,新誅勃海王悝,靈帝不忍復加法,詔檻車傳送愔、遷詣北寺詔獄,使中常侍王酺與尚書令、侍御史雜考。愔辭與王共祭黃老君,求長生福而已,無他冀幸。酺等奏愔職在匡正,而所為不端,遷誣靠其王,罔以不道,皆誅死。有詔赦寵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