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簡述
2003年6月19日深夜,魏巍和另外兩名中國留學生在福岡市東區一居民家中入室搶劫。他們先後殺害了服裝經營商人松本真二郎一家四口,並搶走約4萬日元現金。而且,遇害四人被手腳銬上鐵塊、啞鈴等重物沉入大海。 案發後,嫌疑人楊寧、王亮回國,隨後被中國警方抓獲。魏巍則在2003年8月因另一宗案件在日本被抓獲。2005年1月24日,遼陽中院作出一審宣判,分別判處楊寧死刑、王亮無期徒刑。2005年5月,魏巍被日本福岡地方裁判所判處死刑。隨後,魏巍提起抗訴。2011年,日本最高法院駁回魏巍抗訴,維持死刑判決。
日本服裝商人一家四口被殺,嫌犯為3名中國留學生
2003年6月20日下午,日本福岡警方接到報警,有2名工人在福岡市東區箱崎碼頭的博多海灣里發現浮屍。
經過打撈,警方共發現4具遺體,分別為兩名成人,兩名兒童,且遺體的脖子、手臂等處有被捆綁痕跡。經查名,死者為福岡市東區的服裝商人松本真二郎一家四口。
經初步調查,6月19日深夜,有三名犯罪嫌疑人闖入松本真二郎位於福岡市東區的家中,將松本的妻子(40歲)、兒子(11歲)、女兒(8歲)三人殺害。20日凌晨,從外面剛回到家的松本真二郎(41歲)也遭到埋伏,被人勒住了脖子。
隨後,三名犯罪嫌疑人開著松本家的高級轎車將4人的屍體運到博多灣,並用銬上啞鈴等重物將其沉入大海。後來查明,松本真二郎的死因被查明為“溺水”,另外三人系在家中遇害。
與此同時,松本家中約4萬日元現金也被搶走。
通過附近目擊者證言及銷售手銬、啞鈴量販店老闆的監控錄像等證據,福岡警方製作了其中一名嫌疑人的模擬畫像並向社會公開,隨後收到不少線索。不久後,福岡警方將作案嫌疑聚焦到一名中國留學生王亮身上。
2003年8月3日,福岡警方搜查了王亮的公寓,發現早已人去樓空,與王亮同住的中國留學生楊寧也不見蹤影。不過,在王亮公寓裡,警方搜到了量販店監控錄像中拍下的嫌疑人穿的衣物。
最後,通過DNA對比檢驗等調查,警方鎖定涉案嫌疑人分別為王亮、楊寧、魏巍,三人均為中國留學生。
其中,王亮、楊寧兩人從2003年6月24日就離開日本回到中國而另一嫌疑人魏巍則繼續留在日本。2003年8月,魏巍因涉另一宗犯罪案件於被福岡警方拘捕。
被拉入伙,嫌犯供述稱“為義氣作案”
這宗殺人拋屍案發生後,中日兩國警方展開了聯合行動。不久後,回國的王亮、楊寧分別在遼陽、北京兩地落網。隨著警方偵查的深入,案件的更多細節也浮出水面。
據日媒報導,王亮與楊寧都是吉林省長春人,在福岡留學時是同居室友。2002年,王亮到福岡市中央區的一家語言學校就讀,而楊寧也是同校畢業生,畢業後考入了北九州一家私立大學。
2003年5月,王亮被學校開除學籍。隨後他有了回國打算。不過,考慮到在日本留學多年花費甚巨,王亮就有了搶一票再走的想法,而楊寧也同意這個想法。
後來,“考慮到兩個人不夠”,他們就拉了魏巍入伙。
據警方披露的案情,三人殺害松本一家的動機只是為了搶錢。2003年5月起,三人開始物色搶劫對象。2003年6月中旬,三人了解到松本家中只有妻子和兩個上國小的孩子,男主人每天晚上回家較晚。而且,松本駕駛一輛高級賓士車。於是,三人推斷“一定有錢,獨門獨戶容易得手”,認為能打撈一筆。
三人中,魏巍是後來被拉入伙,其“優等生墮落為殺人犯”的經歷曾引發日媒熱議。
據報導,魏巍的家鄉在河南新密,家裡開有經營工藝品的工廠,家庭條件較好。讀初高中時,魏巍學習成績優異,多次獲獎。魏巍的父母在受訪時曾拿出多張魏巍的獎狀。在福岡一家計算機專科學校留學時,魏巍也“從沒有遲到缺席過,也沒有受過處分”。
然而,在看似平靜順利的留學生活背後,魏巍卻面臨著留學生常見的困擾。據日媒報導,因為日語不夠好,魏巍的人際生活圈極為限縮,很難融入日本社會。而且在日本留學花費巨大,又背負著國內家人的期待,魏巍的精神和經濟都面臨著巨大壓力。
一次偶然的機緣,魏巍在福岡一家中國留學生聚集的網咖里結識了王亮與楊寧等人。封閉的小空間裡有熟悉的語言環境和生活習慣,這讓魏巍感覺“常常忘記人在日本”。
也是從2003年開始,魏巍屢屢缺席學校課程,時常不知所蹤。據日本華人周報2004年11月8日報導,談到作案動機時,魏巍曾提到,作案目的不是獲得金錢,而是為了朋友之間的“義氣”。2011年10月,在被日本最高法院判處死刑時,魏巍也曾提到作案動機:“當時不怎么會說日語,跟周圍的日本人交流很差。還是一個中國人大哥一直罩著我。我要感恩,所以跟著他去作案。”
2004年4月,被關押在福岡拘留所的魏巍給父親寄了一封信。白色的信紙只有一個潦草的大字——“悔”。
嫌犯王亮、楊寧回國後落網,1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無期
2004年10月19日,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的王亮、楊寧到法院接受審判。審理持續了近一天時間,於當日17時10分結束,中日兩國十餘家媒體到場,不過法官並未當庭宣判。
經審理查明,2003年5月,被告人王亮被福岡九州英數學館開除後,與同在福岡留學的被告人楊寧商量搶錢回國,並拉攏魏巍共同實施。三人經多次預謀,確定以福岡市東區的松本真二郎家為目標,王亮、魏巍分別準備了啞鈴、手銬、鐵塊、匕首等工具。
同年6月19日夜,楊寧、王亮、魏巍潛入松本真二郎家,先後殺害松本真二郎一家四口,劫取約4萬日元,並將被害人身體銬上鐵塊和啞鈴,沉入大海。後楊寧、王亮潛逃回國。楊寧、王亮還於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間在福岡盜竊了大量財物。
據了解,王亮回國後,使用假名在遼寧省遼陽市打工,因其日常消費甚巨,被民眾懷疑並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對其傳喚後,王亮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不掌握的其夥同楊寧、魏巍在日本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並提供了楊寧及與其關係密切人員的線索,使得楊寧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定,王亮有自首情節及重大立功表現。
2005年1月24日,遼陽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楊寧死刑;判處被告人王亮無期徒刑。其中,楊寧於2005年被執行死刑。
嫌犯魏巍在日本受審,被抓16年後被執行死刑
就在王亮、楊寧兩人在國內受審判刑時,在日本福岡被逮捕的魏巍也同樣接受著法律的審判。
2005年5月,福岡地方裁判所一審認為,雖然魏巍聽從另外兩名共犯的指示,但他與殺害三人直接相關,其行為難以認定為有“從屬性”,因此判處魏巍死刑。隨後,魏巍提起抗訴。
2007年3月,福岡高等法院審理後支持一審判決。2010年,魏巍再次以“非主犯”為由提起抗訴,希望免除死刑。2011年10月,日本最高法院以“負責執行犯罪行為的重要部分”為由,駁回魏巍抗訴,維持死刑判決。雖然魏巍在案發後兩個月被抓,但其並沒有儘快為罪行付出代價。從一審魏巍被判處死刑到日本最高法院駁回魏巍抗訴、維持原判,中間經歷了6年時間。
從被判處死刑到執行死刑,又過去了8年時間。
2019年12月26日,日本法務省宣布,2003年福岡市一家四口滅門案的中國籍兇手魏巍,已於12月26日上午在福岡拘留所被執行死刑。日本法務大臣森雅子在記者會上宣讀了這一訊息。據了解,這也是她今年就任法務大臣後簽署的第一份死刑執行令。
森雅子在記者會上表示這項死刑執行令“經過了慎重考慮”。她在發言中提到:“(犯人)為個人利益殺害了幸福生活的一家人,其中還包括孩子。這是極為冷酷且殘忍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