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順東(遼寧省瓦房店原市長)

高順東(遼寧省瓦房店原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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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順東,男,漢族,1966年6月出生,遼寧省大連市人。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連理工大學管理學院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曾任遼寧省瓦房店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大連太平灣沿海經濟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9年9月,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高順東開除黨籍處分;經大連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連市委批准,由大連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順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遼寧省大連市
  • 出生日期:1966年6月
  • 畢業院校:大連理工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8.08—1990.11 大連市財政局工財處幹事
1990.11—1996.09 大連市財政局工財處科員
1996.09—1997.02 大連市財政局工財處主任科員
1997.02—2000.11 大連市財政局工業交通處副處長
2000.11—2001.12 大連市財政局工業交通處處長
2001.12—2005.01 大連市財政局企業處處長
2005.01—2005.11 大連市財政局債務金融處處長
2005.11—2007.06 大連長興島臨港工業區管委會副主任(副局級)
2007.06—2010.07 大連長興島臨港工業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副局級)
2010.07—2013.02 大連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長興島臨港工業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3.02—2014.04 大連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長興島臨港工業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正局級)
2014.04—2015.02 大連長興島經濟區(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正局級)
2015.02—2015.03 中共遼寧省瓦房店市委副書記、政府代市長,大連長興島經濟區(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正局級),大連太平灣沿海經濟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5.03—2015.04 中共遼寧省瓦房店市委副書記、政府代市長,大連太平灣沿海經濟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5.04—2018.08 中共遼寧省瓦房店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大連太平灣沿海經濟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8.08— 免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1月11日,據大連市紀委監委訊息:遼寧省瓦房店市委原副書記、政府原市長高順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9月,經查,高順東理想信念喪失,無視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拉關係找門路“跑官買官”;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操縱工程項目,違規招投標;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高順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高順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政治上蛻化變質,信仰缺失,毫無敬畏,與不法商人“親而不清”,甘於被“圍獵”,把手中權力異化為斂財工具,個人私慾膨脹,經濟上極度貪婪,生活腐化,道德敗壞,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高順東開除黨籍處分;經大連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連市委批准,由大連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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