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縣水利局

高青縣水利局

高青縣水利局,是高青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縣水務局。不再保留縣水務局內設機構灌區節水改造工程辦公室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青縣水利局
  • 所屬部門:高青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高青縣
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獲得榮譽,

內設機構

組建縣水利局。整合縣水務局的職責,以及縣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承擔的相關行政職能,縣水資源管理辦公室(縣節約用水辦公室)等縣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相關行政職能,縣抗旱防汛辦公室承擔的水旱災害防禦等行政職能,組建縣水利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加掛縣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牌子。
(一)辦公室(掛組織人事科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機要、保密、檔案、保衛、值班、信訪、信息、宣傳、督查、調研、會務、接待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信息化、應急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及業務工作考核等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考核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利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參與擬訂全縣水利人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作風效能建設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編制縣級水利部門預決算,提出水利財政預算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承擔縣級水利資金以及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事宜;負責協調落實局機關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部門內部審計工作。
(三)規劃建設與供水管理科。擬訂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指導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牽頭水利改革發展相關工作,審核重點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提出縣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和項目安排建議;承擔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相關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組織指導縣骨幹河道堤防、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建設;組織實施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分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水利科技創新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科技推廣和創新服務。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利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灌排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城鄉供水行業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供排水企業生產經營工作;負責水利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四)水政與行政許可科。負責組織起草水利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有關政策;承擔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執法決定、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調處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指導全縣水利普法宣傳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承擔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行政許可有關制度、程式等,負責水利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五)行業監督管理科(掛水利安全生產辦公室牌子)。負責監督指導水資源管理、節約用水、水土保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水旱災害防禦、南水北調和引黃供水及其他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河長制湖長制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項目與安全設施同步落實制度,開展水利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人員編制

縣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獲得榮譽

2022年11月7日,入選山東省淄博市“擬推薦複查合格的省級文明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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