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縣民政局

高青縣民政局

高青縣民政局是高青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青縣民政局
  • 上級單位:高青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中共高青縣社會組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3.擬訂全縣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4.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
5.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街道)、村莊的設立、命名、更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申報工作,負責本縣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出版,負責縣內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內鎮級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承辦縣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負責全縣地名管理。
6.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工作。擬訂全縣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7.負責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8.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9.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10.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11.擬訂全縣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縣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12.擬訂全縣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13.管理國家、省、市和縣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
14.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和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5.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組織人事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服務保障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民政綜合性政策理論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和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治宣傳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縣民政系統職能轉變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民政領域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縣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財務管理制度,擬定全縣民政事業資金和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意見。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擬訂全縣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指導做好縣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和促進無業務主管單位直接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中共高青縣社會組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鎮(街道)、村莊的設立、命名、更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申報工作。承辦縣內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縣內鎮級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承辦縣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地名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審定本縣行政區劃和地名圖書資料。
(三)社會事務福利科(掛社會救助科牌子)。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縣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辦理涉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及出國人員婚姻登記,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擔全縣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縣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老年人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縣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具體承辦全縣涉港澳台、華僑收養登記工作。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和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全縣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擬訂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全縣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縣級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並指導鄉鎮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獲得榮譽

2022年11月7日,入選山東省淄博市“擬推薦複查合格的省級文明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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