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高青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信訪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有關工作。負責綜合調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新間宣傳和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有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並指導所屬單位開展相應工作,負責聯繫紀檢監察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基金監督科。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社會就業人員發展與統計,職業技能培訓、人力資源服務等行業發展與統計。落實全具基本養老、失業,了傷等社會保險以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社會保障工作。
(三)就業促進失業保險和職業能力建設科(掛安全生產科牌子)。落實就業創業、失業保險、農民工工作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促進勞動者公平就業、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落實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落實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落實失業人員登記管理辦法以及相關待遇政策,建立失業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失業保險參保單位以及職工、失業人員待遇資格核准。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制度,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監督管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活動。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導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創業工作。組織落實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的相關規劃、政策以及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境)外人員來我縣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辦為駐外使領館、商務機構選派工勤服務人員工作。牽頭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縣創新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以及學術、技術(技能)帶頭人的選拔、管理有關工作。落實院士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配合做好院士遵選工作;完善落實博士後制度;協調推進全縣人才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承擔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事項,負責本部門領域內人才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政策,擬訂全縣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監督落實全縣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統籌組織和指導全縣職業技能競賽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負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職業中介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指導農民工安全培訓教育。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考核認定、考試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中國小一級教師評審委員會的管理工作,負責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材料審核上報工作。牽頭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縣級專業技能類培訓項目審核備案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許可權,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表彰獎勵科(掛組織人事科牌子)。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備案、核准和聘用人員的備案工作。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制度。擬訂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制度。參與相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畫審核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競聘、考核、獎懲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按照規定承辦有關人員調配工作。按許可權承辦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選調派造以及內調人員安置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檔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許可權審核縣政府實施的表彰獎勵事項。依法辦理縣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科。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制度。擬訂全縣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擬訂完善縣管企業薪酬管理政策,審核認定縣管企業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負責指導和監督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擬訂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工資指導線並組織落實。組織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擬訂全縣工傷保險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負責工傷保險管理工作,落實工傷待遇政策。落實勞動能力鑑定政策。組織落實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組織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認定工作。
(七)工資福利和養老管理科。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事業單位工資(薪酬)總額,會同有關部門核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以及工齡計算的規定。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落實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和費基等養老保險費政策。落實職工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基本養老保險待通項目和給付標準。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個人賬戶管理政策。落實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核准工作。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指導協調養老保險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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