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事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縣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人事管理政策及規定,對全縣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協同有關部門搞好企業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擬定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陽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所在地:高陽縣
  • 屬性:政府機關
  • 主要職責:承辦縣政府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主要職責,所屬區域,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編制下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工資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統計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及管理工作;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的培訓,負責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選派援藏、援疆幹部及其內返安置工作。
(三)承辦縣政府有關人事任免事項;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考核、懲戒、非領導職務設定和審核備案,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政府獎勵辦法,審核上報縣級以上以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協調指導縣政府各部門的全縣性獎勵表彰活動。
(四)負責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的教育培訓,研究制定國家公務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協調指導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五)承辦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有突出貢獻專家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申報、推薦、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才資源開發、人才培養、人才引進和人事代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縣人才市場;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分配及福利政策,負責對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及工資調整工作;綜合管理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離休、退休、退職工作;審核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計算、因公(工)死亡和因公(工)傷殘等級評定、工時制度和假期待遇工作;負責全縣企業職工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的巨觀管理,對企業工資改革進行指導服務;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審核縣屬企業工資總額和經營者收入。
(七)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工作;負責初級評審會組建審批和初級職稱評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各類職稱考試的報名工作;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管理;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相關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及管理工作。
(八)對全縣鄉鎮以上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不含學校)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統一規劃、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管理縣政府部門及事業單位(不含學校)政務公開工作。
(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縣勞動和社會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制定本系統依法行政規範、執法監督規則,並負責實施監督和檢查。
(十)監督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職權;依據上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範、基本標準及實施細則開展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

所屬區域

高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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