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民政志(1986~2005)

高郵市民政志(1986~2005)

《高郵市民政志(1986~2005)》是郵政市民政局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郵市民政志(1986~2005)
  • 作者:郵政市民政局
  • 出版時間:2010年12月
  • 出版社:方誌出版社
  • ISBN:978-7-80238-987-8/D·31
  • 類別:地方志
  • 編纂人員:趙金龍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一、本志為民政專業志。《高郵市民政志(1986~2005)》的編纂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實事求是地、全面系統地記述改革開放新時期高郵市民政事業的發展軌跡和成果。

作品目錄

封面
高郵市民政志
圖片
高郵市城區圖
高郵市行政區劃圖
2003年12月,省委書記李源潮(右二)在高郵市卸甲鎮走訪慰問農村困難民眾時和村民交談。
2000年7月,省政府副省長張連珍(右一)在高郵市甘垛鎮視察“7-13”龍捲風災情。
2007年7月,江蘇省民政廳廳長趙順盤(右三)隨省委書記李源潮在天山鎮慰問“7-3”龍捲風受災民眾。
2003年7月12日,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常務副主任廖鴻(右二)、救災救濟司救災處處長閏志壯、省民政廳副廳長侯學元(左二)、揚州市政府副市長桑光裕(左一)一行視察高郵鎮和經濟開發區災情。
2006年6月,揚州市民政局局長張網女(左二)視察高郵市兒童福利院。
2007年1月,市委書記陳揚(右四)、副書記張安龍(右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談鐵人(右一)、市政協副主席夏元新(右二)慰問駐高郵部隊官兵。
2007年9月,市委副書記、市長范天恩(左三)看望揚州軍分區拉練部隊官兵。
2006年5月,市委副書記倪文才(左二)赴射陽慰問預備役炮兵四團演練官兵。
2006年“5-19”高郵市慈善募捐晚會捐款現場。
2005年6月,市政協主席朱德輝(中)為慈善超市揭牌。
2004年5月14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安龍(左二)看望高郵兒童福利院孤兒。2003年7月,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丁一接收共青團江蘇省委抗洪救災捐贈款。
2007年7月,江蘇省民政廳農救處處長李書寶(左二)在高郵市副市長徐永寶(左一)陪同下察看災民轉移情況。
2005年1月,市民政局局長陳滿祥(左二)到優撫對象家中慰問。
2005年4月,高郵鎮公園社區居委會居民領取城市低保救助證和銀行支付卡。
2005年8月,市民政局及時安排救災糧油等物品送往災區。
2005年,高郵經濟開發區新建敬老院,集中供養率達80%以上。
2007年8月,菱塘回族鄉將救災建房列入新農村建設規劃之中,提高村民住宅質量。
2006年1月,中國福利彩票江蘇風采舉辦“送溫暖獻愛心”活動,高郵市募捐辦把棉被、糧油和慰問金送往鄉村、社區貧困戶家中。
2005年5月,高郵兒童福利院建立“國際兒童村”,孤殘兒童生活在模擬家庭中。
2002年8月,高郵市老年公寓接收自費寄養老人,頤養天年。
1991年3月,全國設市預測與規劃培訓班在高郵舉辦。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司長張文范、江蘇省民政廳廳長詩云侍出席開學典禮。
1997年7月,高郵市委、市政府、市人武部領導赴浙江台州與海軍航空兵“海空雄鷹團”結對雙擁共建。
社會各界人士捐贈慈善款。
2004年11月9日,高郵市慈善總會舉行慈善助學活動。
2004年4月,高郵市進行第七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試點。
2005年7月30日,蝶園市民廣場舉辦軍民聯歡演出。
1998年9月,高郵市通過省村民自治模範市檢查驗收,省民政廳檢查組領導與揚州市民政局領導、高郵市領導合影。
從2000年6月起,市企事業單位科技擁軍進軍營。
2004年9月18日,國防教育進校園。
1999年,司徒鄉米倉村建立優撫對象漁業生產合作社。
從1998年起,市(鄉鎮)醫院、村(社區)衛生室對重點優撫對象實行醫療收費優待。
陸學智編著的《百歲老人長壽秘訣》,記錄介紹了全市38位百歲老人的生活經歷。2006年,該書出版後,作者向20個鄉鎮敬老
2007年,市慈善基金會救助全市400多名孤兒。
2006年7月,市民政局舉辦退役士兵實用技術培訓班,適應社會需求。
2007年10月,市民政局對就業安置的三級士官、高原退役士兵實行積分掛牌、公開投檔、擇優安置。
2005年12月,高郵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建立。從2006年1月起,全市集中辦理婚姻登記。
2002年,高郵市城鄉設立標準化地名牌。
2000年6月,電腦福利彩票在高郵開通。
2005年,高郵市城鄉設有52個電腦福利彩票投注站。
2007年9月,高郵市社會福利有獎募捐辦公室開通中國福利線上彩票銷售。
2005年,高郵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
高郵市消費者協會為民維權,2006年獲全國消費者協會先進集體獎。
1997年2月,裝飾一新的高郵市金屬工藝廠秦郵首飾城。
2000年12月,高郵市聲光器材廠獲高郵市十佳社會福利企業之一稱號。
2001年9月,高郵市烈士陵園新建的人民英雄紀念碑、紀念廣場落成。
2002年3月20日,民政部批准高郵市殯儀館為國家二級殯儀館。
2005年12月,擴建後的高郵市墓園。
2005年,高郵市臨澤殯儀館。
2001年12月,高郵市民政局機關遷入中山路362號新址辦公。
2001年12月,高郵市民政局在辦公樓門廳新設政務公開欄。
2000年12月,高郵市民政局綜合檔案室達揚州市級機關二級標準。
從2004年起,高郵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民政服務視窗。
2005年6月,市民政局參加關注“三農”、為民解困諮詢服務活動。
1998~2006年,高郵市民政局獲省市榮譽部分獎牌。
2003年12月4日,民政部門參加市法制廣場“為民諮詢”服務活動。
2007年,卸甲鎮民政辦公室。
2007年,高郵市各鄉鎮民政辦公室主任(民政助理員)。
2007年,菱塘回族鄉民政辦公室。
2007年,高郵市民政局機關老幹部留影。
2007年,高郵市各鄉鎮民政辦公室會計(民政會計)。
2004年2月,市民政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和各鄉鎮民政辦公室主任、會計參加全市民政幹部業務培訓班留影。
1999年6月9日,高郵市民政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留影。
2007年11月,《高郵市民政志》編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留影。
2008年12月26日,《高郵市民政志》評審會在高郵市民政局舉行。
2008年12月26日,《高郵市民政志》評審通過後,揚州市地方志辦公室、揚州市民政局、高郵市地方志辦公室參加評審人員留影。
2007年11月,《高郵市民政志》編纂組成員留影。
江蘇省民政廳長趙順盤為《高郵市民政志》題詞
高郵市民政局第二輪修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高郵市民政志》編纂組人員名單
序言
凡例
目錄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章 民政機構及職能
第一節 高郵市民政局
一、機構
二、職能
三、高郵市(縣)民政局歷任負責人
四、中共高郵市(縣)民政局黨組成員
五、高郵市民政局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
六、中共高郵市(縣)民政局支部委員會
七、中共高郵市民政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支部委員會
八、高郵市民政系統工會
九、高郵市(縣)民政局機關工會
十、共青團高郵市民政系統支部委員會
十一、高郵市(縣)民政局工作人員
第二節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內設機構
二、科室主要職能
三、高郵市(縣)民政局科(股)室歷任負責人
第三節 鄉鎮民政辦公室
一、職責
一、人員
第四節 民政直屬單位
一、高郵兒童福利院
二、高郵市烈士陵園管理處
三、高郵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
四、高郵市救助管理站
五、高郵市殯葬管理所
六、高郵市殯儀館
七、高郵市臨澤殯儀館
八、高郵墓園管理處
九、高郵市社會福利有獎募捐辦公室
十、高郵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十一、高郵市金屬工藝廠
第二章 行政區劃
第一節 市(縣)行政區劃
一、市(縣)建置沿革
二、撤縣設市
三、1986年高郵縣行政區劃
四、1991年高郵市行政區劃
五、2005年高郵市行政區劃
附記1:民政部在高郵舉辦全國設市預測與規劃培訓班
第二節 鄉鎮行政區劃
一、高郵縣鄉鎮行政區劃
二、高郵市鄉鎮行政區劃
三、高郵市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四、高郵經濟開發區、鴨業園區和場圃行政區劃調整
第三節 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區劃
一、1986年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區劃
二、村民委員會區劃變更
三、村組合併調整
第四節 社區居民委員會區劃
一、居民委員會區劃變更
二、社區居民委員會區劃調整
三、2005年高郵市鄉鎮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區劃
第三章 行政區域界線勘查與管理
第一節 行政區域界線勘查工作
一、市勘界工作領導小組
二、行政區域界線勘查概況
第二節 行政區域界線勘查成果
一、省際行政區域界線勘查成果
二、市際行政區域界線勘查成果
三、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勘查成果
第三節 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調處
一、揚州市一泰州市行政區域界線高郵一興化段海陵溪處爭議調處
二、高郵一江都行政區域界線淥洋湖段爭議調處
三、淮安市一揚州市行政區域界線高郵一金湖段高郵湖水域爭議調處
第四節 行政區域界線管理
第四章 地名管理
第一節 地名普(補)查
第二節 地名命名更名
一、高郵鎮(含城區、高郵經濟開發區、原武安鄉、原湖濱鄉)地名命名更名
二、車邏鎮地名命名更名
三、龍虬鎮(含原張軒鄉)地名命名更名
四、馬棚鎮地名命名更名
五、八橋鎮地名命名更名
六、卸甲鎮(含原龍奔鄉、伯勤鄉)地名命名更名
七、漢留鎮(含原甸垛鎮)地名命名更名
八、湯莊鎮(含原沙堰鎮)地名命名更名
九、三垛鎮(含原武寧鄉、二溝鄉)地名命名更名
十、橫涇鎮地名命名更名
十一、司徒鎮地名命名更名
十二、甘垛鎮地名命名更名
十三、臨澤鎮(含原川青鎮)地名命名更名
十四、界首鎮地名命名更名
十五、周山鎮地名命名更名
十六、周巷鎮(含原營南鄉)地名命名更名
十七、送橋鎮地名命名更名
十八、郭集鎮地名命名更名
十九、天山鎮地名命名更名
二十、菱塘回族鄉地名命名更名
第三節 高郵市城區地名
一、高郵市城區居民區地名
二、高郵市城區路、街地名
三、高郵市城區居民巷地名
第四節 地名標誌設定
第五章 基層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
第一節 村民委員會建設
一、村民委員會選舉
二、村民自治
三、村務公開
第二節 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
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
二、創建模範社區居民委員會
第六章 民間組織管理
第一節 社會團體
一、社會團體清理整頓
二、社會團體登記
第二節 民辦非企業單位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複查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第三節 民間組織年檢管理與表彰
一、高郵市民間組織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二、全市民間組織管理工作會議
三、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
四、民間組織財務審計與發票、會費管理
五、社團更名與換屆選舉
六、被撤銷民間組織
七、民間組織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七章 社會事務管理
第一節 婚姻登記管理
一、婚姻登記管理機關
二、宣傳婚姻法規
三、結婚登記
四、離婚登記
五、婚姻家庭狀況
六、婚姻登記檔案
第二節 收養登記與管理
一、收養登記機關
二、收養登記
三、收養登記檔案管理
第三節 殯葬管理
一、殯葬改革
二、殯葬設施建設
三、殯儀服務
第八章 優待撫恤
第一節 優待
一、農村入伍義務兵優待
二、城鎮(定量戶口)入伍義務兵優待
三、高原(進藏)義務兵優待
四、軍人立功獎勵
第二節 撫恤
一、“三屬”撫恤
二、殘疾軍人撫恤
第三節 優撫定補、榮譽金
一、定補
二、榮譽金
第四節 醫療優待
一、鄉鎮優撫對象醫療保健中心
二、優撫對象住院醫療保險
三、鄉鎮優撫醫療服務站
第九章 烈士褒揚
第一節 烈士和因公犧牲、病故軍人
一、對越自衛反擊作戰犧牲烈士
二、抗洪救災犧牲烈士
三、捨己救人犧牲烈士
四、因公犧牲軍人和病故軍人
第二節 烈士紀念建築物
一、高郵市烈士陵園
二、周山烈士陵園
三、毛伯勤烈士紀念碑
四、卸甲鄉革命烈士紀念碑
五、左卿、秦梅青烈士紀念碑
六、橫涇革命烈士墓
七、孫子明烈士紀念塔
八、其他烈士紀念建築物
第十章 雙退安置
第一節 高郵市(縣)退伍軍人安置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節 退役士兵安置
一、安置政策規定
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三、退役士兵經濟補償安置
四、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
第三節 轉業士官安置
一、安置政策規定
二、志願兵接收安置
三、轉業三級士官接收安置
四、轉業士官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
五、接收安置軍隊復員幹部
第四節 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
一、高郵縣民政局接收安置分散居住的軍隊離退休幹部
二、高郵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接收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
三、為軍休人員服務
四、軍乾所事業費支出
第十一章 雙擁工作
第一節 雙擁組織
一、高郵市“擁軍縣”創建領導小組
二、高郵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
三、高郵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鄉鎮、單位雙擁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節 擁軍優屬
一、擁軍支前
二、走訪慰問
三、高郵市擁軍優屬若干規定
四、“愛心獻功臣”行動
五、優撫對象經濟合作社
六、“五好四自”活動
七、扶持優撫對象勤勞致富
第三節 擁政愛民
一、清理城河
二、搶險救災
三、扶貧幫困
四、為駐地做好事
第四節 軍民共建
一、國防教育
二、英模報告會
三、共管共育高郵籍軍人
四、科技擁軍
五、結對共建
六、青少年軍警校
七、軍民聯歡
第五節 創建雙擁模範城、模範鄉鎮(單位)
一、創建雙擁模範城
二、創建雙擁模範鄉鎮、單位
三、受到揚州市表彰的雙擁工作先進個人
第十二章 災害救濟
第一節 自然災害
一、1986年全縣主要災情
二、1987年全縣主要災情
三、1988年全縣主要災情
四、1989年全縣主要災情
五、1990年全縣主要災情
六、1991年全市主要災情
七、1992年全市主要災情
八、1993年全市主要災情
九、1994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1995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一、1996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二、1997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三、1998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四、1999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五、2000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六、2001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七、2002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八、2003年全市主要災情
十九、2004年全市主要災情
二十、2005年全市主要災情
第二節 災害救濟
一、1986~1990年救災救濟
二、1991年特大洪澇災害救災救濟
三、1992~1999年救災救濟
四、2000年“7·13”特大龍捲風災害救災救濟
五、2001~2005年救災救濟
六、1986~2005年高郵市(縣)下達救災救濟款情況
第三節 社會捐贈與對口支援
一、社會捐贈
二、對口支援
第十三章 社會救助
第一節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二節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三節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第四節 農村醫療救助
一、高郵市農村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二、農村醫療救助
第五節 特困戶建房救助
一、農村特困戶草危房改造
二、城區特困戶建房救助
第六節 特定對象救助
一、精簡退職職工40%生活救助
二、精簡退職老職工救助
三、未回城下放知識青年生活救助
四、職業制武警生活定補
五、寬釋人員定補
六、起義投誠人員定補
七、老黨員補助
八、城鎮“三無”人員生活補助
九、麻風病人救濟
第七節 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一、優撫對象接待
二、收容遣送
三、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
第十四章 社會福利
第一節 高郵兒童福利院
一、基本建設
二、收養人員
三、社會福利事業費支出
四、殘疾人矯治
五、老年人自費寄養
六、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康復中心
八、國內、外領養
九、福利生產
十、社會捐贈
第二節 鄉鎮敬老院
一、村辦敬老院
二、鄉鎮辦敬老院
三、文明敬老院
第三節 老年公寓
一、高郵市老年公寓
二、湖濱老年公寓
第四節 農村五保供養
第五節 社會福利彩票
一、傳統型即開式社會福利有獎彩票銷售
二、電腦型社會福利彩票銷售
三、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與使用
第十五章 慈善捐助
第一節 慈善總會
一、機構及職能
二、高郵市慈善總會負責人
第二節 慈善款募集
一、“5.19慈善一日捐”活動
二、日常捐款
三、年度捐款萬元以上單位
四、全市慈善款募集
第三節 慈善款救助
一、救助貧困學生
二、救助重大疾病患者
三、救助特殊對象
四、救助城鄉貧困戶
第十六章 社會福利企業
第一節 社會福利生產
第二節 社會福利企業新辦、變更、註銷
一、新辦社會福利企業
二、社會福利企業變更
三、社會福利企業註銷
第三節 福利企業管理
一、福利企業政策性規定
二、福利企業的申辦、變更
三、福利企業年度檢驗
四、福利生產工作會議
五、社會福利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第四節 直屬福利企業
一、金屬工藝廠
二、秦郵首飾城
三、南京得奧運動服飾有限公司
四、經營業績
五、殘疾職工生活
六、單位、個人所獲榮譽
第十七章 老齡事業
第一節 老齡工作機構
一、高郵縣老齡問題委員會
二、高郵市老齡工作委員會
三、高郵市(縣)老齡(問題)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四、中共高郵縣老齡委辦公室支部委員會
五、基層老年工作組織
第二節 老齡人口
第三節 老齡活動
一、老年大學
二、秋韻老年腰鼓隊(舞蹈隊)
三、老年門球運動
第四節 老齡工作
一、敬老日活動
二、頒發“老年人優待證”和“敬老優待證”
三、百歲老人長壽補貼
四、老齡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第十八章 民政信訪
第一節 市民政局信訪室
第二節 人民來信處理
第三節 民眾來訪接待處理
第十九章 民政機關建設
第一節 市民政局綜合檔案室
一、綜合檔案室建設
二、檔案管理達標
第二節 市民政局區域網路
第三節 民政信息網
第四節 電子政務
第五節 民政法治建設與政務公開
一、法制宣傳教育
二、依法行政
三、民政部門行政執法事項
四、政務公開
第六節 民政幹部業務培訓
一、1997年民政幹部培訓
二、2002年殘疾人工作幹部培訓
三、2003年《婚姻登記條例》培訓
四、2004年民政幹部業務培訓
第二十章 民政計畫財務
第一節 經費預算與撥付
第二節 經費使用
第三節 民政統計工作
第四節 會計電算化
一、市民政局機關會計電算化
二、市民政直屬單位會計電算化
三、鄉鎮民政辦公室會計電算化
第二十一章 民政人物和先進集體
第一節 人物傳
楊立權
王沛
許學強
熊鄭環
朱榮茂
第二節 市民政局局長簡介
樂效正
張林
陳榮富
第三節 勞動模範
李朝珠
湯立華
黃素琴
第四節 先進工作者
第五節 先進集體
附錄
一、中共高郵市委員會高郵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婚姻管理的意見》(郵發[1991]25號)
二、高郵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民政局《關於開展村民自治示範活動意見》的通知(郵發〔1991〕223號)
三、高郵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高郵市殯葬管理辦法》的通知(郵發〔1997〕115號)
四、《高郵市地名管理辦法》(高郵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
五、中共高郵市委員會高郵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高郵市擁軍優屬暫行規定》的通知
六、高郵市民政局、高郵市國稅局、高郵市地稅局《關於加強社會福利企業規範管理的意見》(郵發〔2005〕27號)
七、中共高郵市委員會高郵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高郵市雙擁和國防教育若干規定》的通知(郵發〔2005〕50號)
索引
編後記
著作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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