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規劃時期是高郵由全面小康邁向基本現代化的關鍵時期。為確保民政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人民民眾需求相適應,根據《高郵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我市民政事業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工作回顧,工作規劃,主要任務,
工作回顧
(一)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健全,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得到切實保障。
①城鄉低保制度不斷完善。截至“十一五”末,城市共保障1461戶2780人,保障標準320元/人·月,五年累計發放低保金1889.1萬元。農村共保障9413戶14446人,保障標準已提高到210元/人·月,累計發放低保金5218.6萬元。
②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大幅度提高。保障五保對象4070人,供養標準已提高到年人均3500元,五年累計發放供養金5122.2萬元。全面實施農村敬老院“關愛工程”項目建設,新、改、擴建敬老院21所,累計投入資金4500多萬元,全市敬老院床位總數增加到3318張,集中供養3261人,集中供養從“十五”末14.9%提高到80.1%。
③醫療救助力度逐年加大。從2006年起實施農村大病醫療救助,2009年出台了城鄉一體的醫療救助辦法,2010年對救助辦法進行完善,進一步加大醫療救助力度,累計共救助城鄉困難民眾22685人次,發放救助金963.7萬元。
④臨時生活和重殘救助規範實施。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臨時救助制度,已累計救助14258人次,發放救助金173.85萬元。從2008年起實施了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共救助重殘人員2542名,累計發放救助金398.32萬元。
⑤災害救助規範有力。抗擊了“7·3”、“ 7·30”兩次特大龍捲風災害,開展了向汶川、玉樹地震災區和舟曲特大土石流災區募捐活動,累計接收上級災害救助專項資金1583.3萬元、社會各界捐贈款1113.1萬元,共支出災害救助資金2596.8萬元。
⑥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自願開展。依法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活動,累計救助827人次,均按規定實行網上登記,並安全讓受助者返鄉,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優撫安置政策全面落實,服務軍隊和國防現代化建設能力進一步加強。
①優撫保障全面到位。每年七月份實施優撫自然增長機制,5000多名重點優撫對象生活水平穩步提高,五年來共發放優待撫恤定補資金8816.3萬元。完善優撫醫療服務站建設,為重點優撫對象辦理住院醫療保險,制定了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辦法,有效緩解了重點優撫對象“治病難”。2009年起實施 “三老”優撫對象危房改造工程,兩年共修繕123戶372間。
②安置改革取得突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今年實現了城鄉退役士兵一體化安置。五年來,全市累計安置退役士兵795名,發放安置補償金2206.7萬元,共開設28個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班,培訓退役士兵615名,推薦就業360餘人。
(三)社會福利事業快速發展,惠民利民水平不斷提高。
①老齡事業穩步發展。辦理老年優待證、敬老證16700多份,累計發放百歲老人長壽補貼7.3萬元,2009年實行90歲以上老人“尊老金”制度以來,向9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尊老金88.7萬元。在社區(村)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67個,讓老人享受到政府補貼的居家養老服務。
②慈善工作成果卓著。履行“安老、扶幼、助學、助醫、濟困”宗旨,組織開展“送溫暖、獻愛心”、“5·19慈善一日捐”、“慈善之星”評選等活動,共募集善款3832萬元、“留本捐息”總量達到了2150萬元,累計支出慈善救助金2667萬元,受助民眾超過3萬人次。
③福利企業生產發展迅速。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139家福利企業,安置4530名殘疾人就業;五年累計實現產值185億元,利稅52億元。
(四)強化民主政治建設,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健康發展。
①社區建設水平全面提升。以創建“和諧示範社區”為抓手,大力加強社區建設,創建“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範單位”1個、省級3個,高郵市級實現了城區社區全覆蓋。市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解決社區工作人員待遇、經費和用房問題。深入推進社區結對共建工作,積極利用社會資源幫助社區解決實際困難。
②村民自治深入推進。以開展創建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示範村活動為載體,狠抓“薄弱村”整治,使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規範化發展。完成了第八、第九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創建“省級管理民主示範村”4個,揚州市級4個。
③社會組織創新發展。建立法人述職等制度,開展社團清理整頓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對社會組織進行評估,組織開展學習科學發展觀、創先爭優活動,提高了社會組織的活力和公信力。全市共建成各類社團133個、民非139個,備案登記農村專業經濟協會49個、社區社會組織44個。
工作規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進一步提升“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理念,強化基礎民生保障,深化基層社會管理,最佳化基本公共服務,維護和發展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促進社會公平、穩定和進步,發揮民政在建設更高水平全面小康新高郵中的重要基礎性作用。
(二)總體目標
完善惠及城鄉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優撫群體的民生保障體系,推動形成互聯互動的社會自治格局,加快構建多元化的社區服務網路,健全基本協調、協作、協同的民政工作機制。
(三)基本原則
以民為本,惠民利民;著眼和諧,固本強基;創新創優,務實勤政。
主要任務
第一,完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
按照“應保盡保、按標施保、分類施保”的要求,逐步完善制度健全、運作高效,符合我市特點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
1. 推行低保分類施保。落實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到2015年低保標準城市要達到450元/人·月、農村要達到300元/人·月;推行分類施保,實施電子政務保障對象個人信息依申請可查詢制度;注重做好生活救助與其他保障政策之間的有機銜接,增強低保對象自我“造血”功能。
2. 提高五保供養工作水平。落實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到2015年供養標準達到5000元/人·年;繼續實施敬老院改擴建工程,增加敬老院床位1000張,集中供養率提高到90%;強化敬老院管理,省級文明敬老院達到80%以上。
3. 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完善醫療救助辦法,提高醫療救助標準,到2015年醫療救助基金達到1000萬元,對骨髓移植、腎移植等重特大病給予2萬元的救助。運轉好醫療救助及時結算平台,緩解困難民眾治病前期醫療費用壓力。
4. 落實重殘、臨時生活救助政策。嚴格執行重度殘疾人認定標準,到2015年城市重殘救助標準要達到450元/人·月,農村要達到300元/人·月;加大臨時生活救助力度,救助基金增加到120萬元,救助標準調整為200—2000元。
5. 加強災害應急救助和減災工作。進一步完善《高郵市救助應急預案》,強化防災減災工作宣傳,建立以社區(村委會)為載體的防災減災工作長效機制。在財政設立500萬元的救災專項基金,因災死亡民眾救助標準提高到每人3萬元,因災倒房每戶救助3萬元,鄉鎮以片各建立一個救災物資儲備點。
第二,加快發展社會福利事業
以老年人福利服務為重點,著力構建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的養老福利服務模式。
1. 大力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城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實現全覆蓋,農村綜合性老年服務站達到農村社區(村)總數35%的比例。大力培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和專業隊伍,推行項目化服務,促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專業化發展。
2. 分類發展機構養老事業。投資3000萬元,新建市社會福利中心,總面積達12000㎡,床位數達300張,2012年投入使用。大力發展民辦養老機構,爭取2015年前以片為單位建成5所老年公寓,逐步建立起結構最佳化、功能多樣、布局合理的機構養老服務網路。
3. 全面提高孤殘兒童福利水平。著力提高孤兒最低養育標準,十二五末達到年人均12000元以上。建立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對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患者進行專項救助。抓好兒童福利院“明天計畫”及與國外基金會合作項目的實施,為在院孤殘兒童創造良好的成長和生活條件。
4. 完善老齡工作平台。健全黨政主導、社區搭台、社會參與、全民關心的工作機制,力爭2013年前80歲以上老年人全納入尊老金受惠範圍,發放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不斷健全社區為老服務網路,積極倡導家庭自我照顧的養老方式。實施好“敬老愛心工程”, 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敬老日”活動。
第三,鞏固雙擁優撫安置工作成果
加快推進擁軍優屬工作的社會化進程。以雙擁創建工作為抓手,大力促進軍政團結,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1. 落實各項優撫政策。落實《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及時調整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足額兌現義務兵及其家屬優待金。探索建立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的長效機制,力爭全面解決重點優撫對象“醫療難”問題。建立優撫對象危房改造動態管理機制,不斷提高優撫對象生活質量。投入資金600萬元,新建市光榮院,面積2000㎡;建設鄉鎮光榮室22所,總建築面積11250㎡,2014年前建成投入使用。
2. 深化安置工作改革。逐步建立以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為基礎,以就業服務為支撐,以自主擇業為方向的城鄉一體化的退役士兵市場化安置保障機制,建立承訓學校年檢制度、巡視制度等,確保培訓質量,培訓率達95%,“雙證”獲取率和就業率達到90%以上。以落實政治和生活待遇為基礎,努力構建保障制度化、管理規範化、服務社會化的軍休工作新格局;投入資金500萬元,新建市軍休幹部活動中心,面積2000㎡,2014年建成交付使用。
3. 推進雙擁創建工作。以“四創”省級雙擁模範城為主線,以促進經濟發展、做好軍事準備、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為重點,完善政策體系,拓展工作內容,大力推進雙擁“六進”基層和青少年國防教育活動的開展。完善雙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述職考評機制,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優撫對象交通、旅遊等優待政策,進一步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的大好局面。
第四,深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按照以“民眾得實惠、管理出實效、基層有活力”為標準,全面深化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
1. 完善社區服務。全面落實《關於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切實做好社區用房和經費的保障工作。加大和諧社區建設力度,完成17城區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每個250㎡)和100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每個150㎡)建設。推廣建立社區工作站,加強社工和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開展農村社區示範建設工作,逐步拓展農村社區建設。
2. 深化村民自治。推行 “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強化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村務公開達標率100%。切實加強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檢查考核,全面推進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項工作,保障民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再創省級“村民自治模範市”。
3. 搞好民主選舉。組織好第四屆居委會、第十屆村委會換屆選舉,確保選舉工作依法健康開展。在基礎較好的村(居)委會推行民主直選,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大力倡導和推進黨支部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一肩挑”,理順村(居)“兩委”關係,全面提高全市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第五,加快發展規範社會組織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明確的要求,基本形成體制順暢、分工明確、管理高效的社會組織管理新體系。
1. 促進有序發展。重點培育促進經濟發展、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社會團體,鼓勵發展社區服務、養老助殘等民辦非企業單位,大力培育服務“三農”的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加快政府職能轉移,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管理人才的培養機制。
2. 加強監督管理。繼續深化政會分開工作,規範社會組織管理。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逐步形成政府指導、社會參與、規範運作的綜合評估機制。開展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工作,進一步規範社會組織行為,樹立一批有特色有成果有影響的典型。
3. 推進自律建設。深入開展社會組織自律與誠信建設,制定行規行約和從業人員的行為準則。加大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力度,擴大黨組織和黨建工作覆蓋面。開展社會組織規範化建設達標和創優活動,優良率達50%。
4. 提高服務水平。建立和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網路和法人信息資料庫、社會組織誠信資料庫,搭建社會組織網上辦事和信息發布的公共服務平台;實行社會組織申請登記“一站式”服務,逐步推行網上登記、年檢,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第六,大力發展慈善事業
大力推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形成政府倡導、社會支持、民眾踴躍參與的慈善事業發展機制。
1. 培育發展各類慈善組織。在鄉鎮逐步建立慈善分會,十二五末達到15個,鼓勵發展實施公益性服務項目的社區慈善組織。充分發揮慈善總會、慈善基金會的示範作用,探索建立資金募集和慈善救助分離的運作模式。
2. 完善經常性社會捐贈網路。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倉庫、社會捐贈物資接收儲備站建設,鄉鎮建立經常性捐贈接收點,全市建立慈善超市不少於30個,形成運作社會化、管理規範化的經常性捐贈網路。
3. 積極營造慈善事業發展的社會氛圍。到2015年慈善基金總規模達到5000萬元,每年募集善款不少於800萬元。全面開展助學、助孤、助醫、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動,每年支出善款達募集量的70%以上。加大慈善事業宣傳力度,大力弘揚慈善精神,鼓勵更多熱心慈善事業的人士參與慈善公益活動。
第七,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
適應現代社會管理和社會文明進步發展要求,加快推進社會事務管理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1. 加強行政區劃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戰略部署,全力做好行政村撤併的相關工作,全市設定行政村150—180個;適時、科學、合理地啟動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完善行政區域界線長效管理制度,開展平安邊界建設,妥善處理區域界線糾紛。
2. 加強殯葬改革與管理。繼續開展殯葬管理突擊月活動,倡導文明殯葬、綠色殯葬,建設一定數量的骨灰存放樓,改擴建鄉鎮公益性公墓20個,對經營收費、建造超大墓穴等問題進行整治。科學規劃殯儀館建設,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投資1000萬元興建市殯儀服務中心。
3. 加強婚姻登記管理。投資500萬元興建婚姻登記處,力爭2014年底建成使用。保持“全國婚姻登記規範化單位”工作水平,進一步最佳化服務流程,提高當事人滿意率。加強對聯網登記的計算機管理,提高登記電子政務系統效能。依法開展收養登記工作,婚姻、收養登記合格率保持100%。
4. 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管理。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福利企業,福利企業達到150家,年產值120億元。安置殘疾人5000人以上,實行殘疾職工收入與企業效益掛鈎。引導福利企業參與慈善募捐、與敬老院結對幫扶等,彰顯社會公益性特色。
5. 加強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在管理體制、銷售形式、市場培育、隊伍建設方面謀求突破,到2015年全市實現電腦彩票銷售1億元,銷售點增加到120個,年籌集社會福利公益金1000萬元,每年資助社會福利事業項目1個以上。
6. 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加快救助管理站建設步伐,投入資金500萬元,建築面積2000㎡,2014年底建成使用。堅持“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堅持網上登記制度,對流浪乞討的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同步實施醫療救助。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把民政工作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統一考核、統一督查。把民政工作列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匯報民政工作,經常研究民政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分析研究民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特別是事關民生民利和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力措施妥善解決。
2. 推進民政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探索“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社會機制,大力培育社會事務管理類社會組織,形成社會事業社會化的發展格局。推進民政事業單位改革,創新運作機制。加強部門協作,提高民政綜合協調能力;加強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社區組織、社會組織、社工隊伍和專項社會事務管理之間的銜接與協同,推動民政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3. 推進民政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推進民政信息化建設,建立民政辦公自動化OA系統,完善民政基礎資料資料庫,建立集中統一的民政信息管理平台,根據上級相關要求,初步建立民政標準化管理體系,提高民政在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領域的工作水平,實現規範民政。
4. 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導向作用。要進一步加大對民政事業的投入力度,為民政事業的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資金保障。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民政事業的發展,使政府有限的財力發揮更大作用。有步驟地出台有利於慈善事業發展的鼓勵辦法,大力培育公益性社會組織,吸引更多民間資金進入民政事業發展領域。同時,繼續擴大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彩票銷售額每年遞增15%以上,更多更好地籌集福利金,為民政事業發展提高資金支撐。
5. 加強民政隊伍建設。加強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大力弘揚和豐富新時期“孺子牛”精神,進一步增強幹部隊伍的為民服務意識;加強民政幹部的能力作風建設,不斷提高解決社會問題、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健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長效機制,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形成服務至上的強烈意識,營造爭當“老黃牛”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加強政風、作風、行風建設,開展效能監察,加大績效考核力度,保持民政幹部隊伍“拓荒牛”的優良作風。加快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壯大社區志願者(義工)隊伍。加強民政幹部的培訓和交流,提升民政隊伍整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