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管理局是市政府負責全市土地、城鄉地政統一管理的職能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郵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 地址:高郵市
- 性質:政府機關
- 隸屬:高郵市政府
主要職責,常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土地管理、國土開發整治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全市土地管理的地方性規定和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制定全市土地管理事業發展計畫,預測中長期各類用地需求,做到土地總需求與供給的基本平衡。
(三)統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參與查處土地糾紛和違法案件;主管全市土地的調查、統計、定級、登記和發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土地調查計畫和土地定級、估價標準,審核土地評估成果,建立健全土地統計,登記制度和土地動態信息監測體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地籍管理的各項技術規程。
(四)根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編制土地利用規劃、計畫以及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和土地後備資源開發規劃、計畫,並按計畫管理程式上報下達,並對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鄉鎮土一開發、復墾實施工作。
(五)主管全市土地的徵用、劃撥、出讓工作;實施各類建設用地定額指標,統一審核、重用、劃撥建設用地;承辦由國務院、省、揚州市和市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組織、協調、審查、報批和出讓方案的落實工作。
(六)管理土地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土地市場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規範土地市場;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權屬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直轄市指導土地資產的處置;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七)負責擬訂和實施深化全市土地管理體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斷完善各項改革措施。
(八)主管全市土地管理科學技術工作,土地管理宣傳和土地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九)管理局機關和下屬基層單位的人事、行政監察工作;指導全市土地管理系統加強計畫、統計、財務管理和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等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常設機構
市國土管理局設5個職能科室(均為股級)。
(一)辦公室
(二)地政地籍管理科
(三)土地利用規劃科
(四)建設用地管理科
(五)監督檢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