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人民法院

高郵市人民法院

高郵人民法院位於高郵市高郵東部新城海潮路25號,全院設有18個部門,分別為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立案庭、審監庭(審管辦)、執行局、法警大隊和三垛鎮界首鎮送橋鎮三個基層人民法庭。現有正式幹警116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郵市人民法院
  • 地址:高郵市長生路25號
  • 包括: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
  • 性質:人民法院
法院概況,工作業績,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法院概況

本科以上學歷71人(含法律碩士4人),占總人數的61%,另有15人正在攻讀法律碩士,年受理案件4000件左右。

工作業績

該院以高起點的工作目標,高標準的工作要求,高質量的工作態度,創一流業績,建一流法庭,通過審判方式改革,審判流程管理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項措施的落實,整個法院充滿了勃勃生機。先後榮獲“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立案信訪工作先進集體”、“優秀司法警察大隊”四項國家級榮譽和“人民滿意的好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創安工作先進集體”、“優秀法院”、“民事審判先進集體”、“行政審判先進集體”、“執行工作先進集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先進集體”、“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以及五次被評為全省法院系統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四次被評為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先後榮立集體一、二、三等功各一次。

機構設定

紀檢監察
一、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二、負責本院領導和上級領導交辦的重大事項的督辦工作和案件的督查工作。
辦公室
一、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政務工作。
二、辦理院黨組會、院務會、院長辦公會決定事項和領導交辦的事項以及綜合性會議事務。
三、負責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
四、負責圖書資料、檔案、文印、保密、機要、保衛工作。
五、負責司法統計、司法鑑定工作。
六、負責財務、固定資產、基本建設、環境秩序的規劃、管理。負責槍枝彈藥、車輛的管理。
七、負責計算機網路、辦公自動化設備的管理、維修等工作。
八、辦理有關院長交辦的其他後勤服務工作。
政治處
一、負責法院黨組織建設及幹部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
二、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法院的機構編制工作。
三、負責法院的增編補員、初任審判員、助審員的考察、考試及法官等級、警銜及其他職稱評定工作。
四、管理人事檔案,人事信息的採集分析。
五、負責法院的幹部培訓工作、學歷教育和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六、負責法院工資福利、目標考核、獎勵工作、考勤工作。
七、負責老幹部、共青團、工會工作。
八、完成黨組、院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研究室
一、負責巨觀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適用法律、政策請示,辦理院審判委員會會務。
二、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
三、負責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四、負責法制宣傳工作,報刊、雜誌的征訂工作,負責接待、協調新聞單位採訪事項。
執行局
一、依法執行本院作為第一審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含先予執行)、調解書和支付令中有關財產內容的法律文書,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二、依法接受委託執行和協助執行。
三、辦理有關執行工作其他事項。
司法警察大隊
一、負責本院機關安全以及警衛、押解人犯。
二、協助執行局對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執行工作,協助立案庭送達支付令和財產保全的執行工作,負責本院疑難複雜案件的送達工作。
三、接受上級法院調警令,從事其他法警工作。
立案庭
一、依法辦理刑事、民事、行政起訴等案件的審查和立案,辦理各類再審案件立案,執行案件和行政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立案,負責各類案件的流程管理。
二、負責信訪接待工作及來信來訪的處理。
三、負責支付令和財產保全、調查取證工作以及對財產保全異議的審查工作。
刑事審判庭
一、依法審理一審刑事案件。
二、辦理有關刑事審判工作其他事項。
少年審判庭
一、依法審理未成年人的各類刑事案件。
二、依法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民事案件。
民事審判第一庭
一、依法審理人身權利損害賠償、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保險契約、房產及一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相關契約等糾紛案件。
二、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三、依法審理人民法庭不宜審理的一審民事案件和人民法庭申請迴避的案件及院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民事審判第二庭
一、依法審理一審有關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國內證券、期貨、票據、糾紛案件。
二、依法審理企業破產案件及院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民事審判第三庭
一、依法審理一審有關婚姻、家庭等糾紛案件。
二、依法審理一審有關婦女權益保護案件。
民事審判第四庭
一、依法審理高郵城區範圍內一審民事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案件。
二、適時開展轄區內綜合治理工作。
行政審判庭
一、依法審理一審行政案件。
二、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負責處理關於申請本院賠償的有關工作,辦理有關行政審判工作其他事項。
審判監督庭
一、依法審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訴、再審案件。
二、負責本院各類一審案件(除抗訴案件)和執行案件的質量檢查工作。
人民法庭
一、審理立案庭立案的一審民事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案件。
二、適時開展轄區內綜合治理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高郵市海潮路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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