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高政辦發〔2019〕16號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鼠疫防控工作衛生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鼠疫防控工作,現將修訂的《高邑縣鼠疫防控工作衛生應急預案》印發給你,請各單位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2019年10月18日
檔案全文
高邑縣鼠疫防控工作衛生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和快速應對、及時控制鼠疫疫情的暴發和流行,指導和規範鼠疫疫情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類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鼠疫控制應急預案》、《石家莊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預案。
1.3工作原則
鼠疫疫情應急處理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政府負責,部門配合;依法防控,科學應對;群防群控、防治結合;快速反應、分級負責,有效處置:社會參與、廣泛宣傳的原則。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鼠疫疫情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縣衛生健康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縣鼠疫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縣政府提出成立鼠疫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縣政府根據縣衛生健康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縣級鼠疫應急指揮部。
縣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區域內鼠疫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2.1.1縣鼠疫應急指揮部的組成
縣人民政府分管衛健工作的領導同志擔任縣鼠疫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縣衛生健康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負責對鼠疫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鼠疫疫情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鼠疫疫情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主要有縣衛健局、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2.1.2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鼠疫應急處理工作。
(2)根據鼠疫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劃定控制區域:發生鼠疫疫情時,縣政府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宣布疫區範圍;經市人民政府核准,可以對行政區域內疫區實施封鎖。
(4)人群聚集活動控制:在本行政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工、停業、停課,停止集市、集會,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5)流動人口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管理措施,對鼠疫患者、疑似鼠疫患者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視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2.1.3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制訂鼠疫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鼠疫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開展疫區衛生學處理,對疫情做出全面評估,根據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鼠疫疫區的建議,負責組織全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縣發展和改革局:及時組織調運疫區人民生產、生活所必需的物資。
縣交通運輸局:按《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及其實施辦法,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交通衛生檢疫工作,優先運送疫情處理人員、藥品器械和有關物資。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做好疫區家畜的鼠疫動物病防疫和動物防疫監督工作。
縣公安局:協助做好鼠疫疫區封鎖,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市場監管,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嚴厲查處集貿市場上非法收購、出售和加工旱獺等鼠疫宿主動物及其產品的單位、個人。指導集貿市場開辦者和有關動物及產品經營者搞好自律管理。
縣財政局:做好鼠疫控制應急資金的安排並及時撥付,加強資金管理監督。
縣民政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鼠疫患者提供醫療、生活救助。
縣教育局:對學生進行鼠疫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縣委宣傳部:按照疫情控制的統一部署和有關部門的請求,做好疫情處理的宣傳報導。宣傳鼠疫防治知識,提高公眾防疫與保健意識。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鼠疫應急處理的需要,組織做好緊急物資的市場監管、污染擴散的控制及縣鼠疫應急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等。
2.2日常管理機構
縣衛生健康局衛生應急辦公室負責全縣鼠疫疫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能是:依法組織協調有關鼠疫控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鼠疫控制應急處理相關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制定全縣有關鼠疫控制應急處理的政策和措施;組建與完善鼠疫監測預警系統;組織鼠疫控制應急演練;組織有關鼠疫控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
2.3應急處理專家諮詢組
縣衛生健康局成立縣鼠疫應急處理專家諮詢組。其主要職責根據監測、報告等綜合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和預測,提出預警分級、,啟動預案、終止回響等意見;對鼠疫控制應急準備、重要措施提出建議;起草、制定、修改鼠疫控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對鼠疫控制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等。
2.4應急處理專業機構、救治和衛生監督機構及其任務
2.4.1應急處理專業機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鼠疫應急處理的專業機構。
具體任務:
(1)負責鼠疫疫情的監測,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為預警提供依據。
(2)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畫和疫情控制的技術方案;開展對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的追蹤調查;對人群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與分析;查明傳染源和傳播途徑,提出並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情況。
(3)負責鼠疫標本的採集,並及時送上級實驗室進行檢測。
2.4.2應急處理救治機構:縣衛生健康局確定高邑縣醫院為鼠疫救治定點醫療機構。
具體任務:
(1)開展病人接診,隔離、治療和轉運工作;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對密切接觸者實施醫學觀察和預防性治療等。
(2)及時報告疫情,協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完成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的感染控制工作,實施消毒隔離和個人防護,防止出現院內交叉感染;嚴格處理醫療垃圾和污水,避免環境污染。
(4)負責和協助完成鼠疫患者死亡後屍體的解剖、消毒、焚燒等處理工作。
2.4.3應急處理衛生監督機構:縣衛生監督所在衛生健康局的領導下,依法對轄區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機構的預檢分診、消毒、疫情報告及預防控制等工作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看查。
3.監測
3.1建立鼠疫監測體系。按照《鼠疫監測方案》實施。必要時,在疫源不明地區或新發現的鼠疫疫源地區開展鼠疫自然疫源地調查工作。
3.2縣衛生健康局要按照全國的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開展鼠疫的主動監測,並加強鼠疫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3縣衛生健康局要對鼠疫監測、動物鼠疫疫情處理及鼠疫自然疫源地調查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4.信息管理與報告
4.1信息管理
4.1.1完善本縣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統,承擔鼠疫疫情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報告等工作。
4.1.2縣衛生局負責轄區內鼠疫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組織實施、管理和平台建設,不斷完善本轄區內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統,為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4.1.3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責任範圍內鼠疫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分析核實轄區內疫情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資料。
4.2信息報告
4.2.1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人員是人間鼠疫疫情的責任報告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網路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
4.2.2醫療機構發現疑似鼠疫病例,應立即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判定人間鼠疫或疑似人間鼠疫疫情後,按規定時限在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
4.2.3在開展鼠疫疫情監測期間,鼠疫監測數據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隨時報告,或按規定報告階段性鼠疫監測數據,並視監測情況隨時進行網路直報,報告間隔最長不得超過4個監測周期(28天),發現異常情況時,相關數據及時進行網路直報。
5.鼠疫疫情的分級反應
5.1在我縣行政區域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6天,下同)發生5例以上肺鼠疫(敗血症鼠疫)病例或1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生20例以上腺鼠疫病例的為重大鼠疫疫情(Ⅱ級)。我縣應在省、石家莊市鼠疫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鼠疫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5.2在我縣行政區域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生肺鼠疫(敗血症鼠疫)病例數1—4例或1個平均潛伏期內連續發生10-19例腺鼠疫病例的為較大鼠疫疫情(Ⅲ級)。我縣應在石家莊市鼠疫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鼠疫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5.3在我縣行政區域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生腺鼠疫病例1—9例的為一般鼠疫疫情(IV級)。
5.3.1一般鼠疫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組織領導。根據衛生健康局的建議和疫情處理的需要,縣政府成立鼠疫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採取緊急處理措施,救治鼠疫患者,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做好疫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疫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5.3.2衛生健康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了解疫情態勢,確定疫情嚴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報告並通報當地駐軍領導機關,同時上報石家莊市衛生行政部門,遇有緊急情況,可同時報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直至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5.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動物間鼠疫疫情發生或可能發生,應提出IV級預警:
①局部地區出現動物鼠疫暴發流行,且波及到縣級以上城市;
②動物鼠疫發生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區,對人群構成嚴重威脅。
③監測中鼠疫間接血凝檢出陽性動物血清,但未達到動物鼠疫流行判斷標準;
④鼠疫染疫和可能染疫的宿主動物(早獺等)非法運至地區;
⑤鼠疫疫源地野外鼠密度異常升高,平均密度>10隻/公頃、蚤指數≥2;
⑥毗鄰地區發現動物間或人間鼠疫疫情。
IV級預警後應採取的控制措施:
5.4.1縣衛生健康局建立疫區處理組織。衛生局要迅速了解情況,掌握疫情態勢,確定疫情嚴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議,立即向縣政府報告並通報當地駐軍領導機關。同時迅速逐級上報石家莊市衛生行政部門。
5.4.2縣衛生健康局協調和指導疫區控制工作,分析疫情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組織做好應急處理各項準備,開展鼠疫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
5.5發生鼠疫疫情後,衛生健康局要及時向毗鄰地區衛生健康局通報疫情和已採取的措施。
6.鼠疫疫情的確認、終止及評估
6.1鼠疫疫情的確認
動物間鼠疫疫情判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鼠疫自然疫源地及動物鼠疫判定標準(GB16883-1997)執行,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確認。鼠疫病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鼠疫診斷標準(GB15991-1995)進行診斷,首例病例由省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確認。
6.2鼠疫應急反應的終止
鼠疫疫區控制工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人間鼠疫疫區處理標準及原則GB15978一1995》的要求全部完成相應應急處置工作,經驗收大、小隔離圈內已達到滅鼠滅蚤標準及環境衛生標準,連續9天內無繼發病例,疫區疫情控制臨時指揮部可提交解除疫區封鎖申請。
一般鼠疫疫情(IV級)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縣政府或縣鼠疫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執行,並向石家莊市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6.3鼠疫疫情處理工作評估
對一般鼠疫疫情(IV級)處理情況的評估,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估小組,開展評估工作。評估內容主要包括:疫區自然地理概況,發生疫情的原因,傳染源、傳播途徑和流行因素,疫情發生、發展和控制過程,患者構成,治療效果,染疫動物、蚤種類的分布,染疫動物密度和蚤指數,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報縣政府和石家莊市衛生行政部門,
7.保障措施
7.1技術保障
7.1.1完善縣鼠疫監測體系,制定鼠疫監測技術和能力考核標準。各級醫療機構應開展鼠疫防治知識培訓工作,對鼠疫病例(含疑似病例)實行“首診醫生責任制”。
7.1.2加強鼠疫應急能力建設,提高鼠疫的應急反應能力。按照國家統一的“鼠疫應急裝備標準”,規範鼠疫應急隊伍、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加強鼠疫防治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能力,通過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水平和能力。
7.2物資、經費保障
7.2.1物資儲備: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動態的鼠疫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健全鼠疫應急物資儲備庫。發生鼠疫疫情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短時效和過期物品要及時更換。
7.2.2經費保障:縣人民政府應保障鼠疫防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鼠疫防治和疫情應急處理經費,確保鼠疫防治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8.預案的制訂
本預集由縣衛生健康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縣衛生健康局根據鼠疫疫情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並按規定公布。
9.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10.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高邑縣鼠疫控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附屬檔案
高邑縣鼠疫控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雲龍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李駐軍 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
成 員:吳文戀 縣教育局局長
李喜旺 縣衛生健康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趙利鋒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郭瑞岐 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劉義獻 縣公安局副局長
宋勝格 縣財政局副局長
郭書明 縣民政局副局長
劉克強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連岐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張進才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龐丙聚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張麗娜 萬城鎮紀檢書記
廉立均 中韓鄉辦公室主任
高 嵩 高邑鎮副鎮長
孫秉春 大營鎮計生辦主任
李立園 富村鎮人大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