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臨時困難救濟辦理指南

臨時困難救濟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時困難救濟
  • 辦理對象:符合《廣東省社會救濟條例》第五條規定的對象
  • 辦理條件:符合《廣東省社會救濟條例》第五條規定
  • 辦理依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 法定時限: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
  • 承諾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9個工作日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監督電話:0758-8113555
1、 臨時救助審批申請表
2、 身份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