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統戰部是高要市政府部門,負責聯繫市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作用,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肇慶市委和高要市委關於統一戰線、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和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重要方針政策,提出開展本市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擬訂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和對台工作的措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聯繫市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作用,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其部門行政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及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的培訓工作。
(四)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凝心聚力工作;協調港澳統戰工作和台、僑政治團體的來訪諮詢服務工作。做好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團和外國貴賓前來我市參觀、訪問、交流的接待工作。
(五)調查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建議;團結、幫助、教育、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調查掌握無黨派、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七)指導各鎮和市直機關黨委的統戰工作,協調政府有關統戰工作,指導監督執行外事紀律;聯繫、指導工商聯工作;服務基層,做好聯繫點工作。
(九)負責本市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承辦審核或審批省授權範圍內的因公派遣團組出國、赴港澳台地區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有關事項;承辦市級領導出訪報批工作;承辦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的辦理和管理工作。
(十)開展對華僑華人、台灣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協助引進華僑華人、台灣同胞資金、人才、技術工作,推動涉僑經濟、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協調實施”榮譽市民”的授榮工作。
(十一)指導歸僑僑眷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國內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審核及監督管理工怍。
(十二)做好外來少數民族的維穩和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
(十三)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維護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十四)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開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對外宣傳,指導民族、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和聯誼活動。
(十五)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場所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