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高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高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肇慶市高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高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指本詞條

肇慶市高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肇慶市高要區機構改革重新組建的部門,為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張肇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高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現任局長:張肇炘
肇慶市高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肇慶市高要區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肇慶市高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保留肇慶市高要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第三條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夾關於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及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擬訂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各類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承擔價格爭議調處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貴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反壟斷工作。指導區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措施,規範標準化活動。
(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立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開展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七)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組織開展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按許可權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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